2021年銀行校園招聘考試法律知識精選例題(5)
下列關于民事訴訟法中特殊地域管轄的表述中,完全正確的一項是( )。
A.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B.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C.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D.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只能由共同海損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轄
東吳教育參考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七條: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九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三十三條: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所以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