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銀行校園考試法律知識精選例題(18)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而不能行使管轄權時,應當( )。
A.移送毗鄰地區的法院
B.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C.宣布延期再審
D.判決駁回起訴
東吳教育參考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指定管轄是指上級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式將某一案件交由某一個下級人民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37條規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移送管轄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發現自己對該案沒有管轄權,將案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本院管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故正確答案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