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制定了《2011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應屆畢業生二次資格審核確認相關規定》,規定如下:
第一次報名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已通過承諾書審核的應屆畢業生,請于2011年6月22日至2011年7月30日到所在地考區進行畢業證的二次資格審核確認,確認時請攜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報名費的繳費憑證(打印報名信息表)。考區驗證證件原件,留存復印件。最終由省考辦上交財政部考辦備案。
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
201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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