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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08-25 23:21   來源:注冊會計師資訊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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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招聘考試備考資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國有商業銀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推行社會保障一卡通,加快社會保障卡發放進度,擴展社會保障卡應用領域,促進金融服務民生,方便人民群眾享受社會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務。現就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有關事宜,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是社會保障精確管理和金融服務深化提升的新要求,是創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管理模式和金融服務模式的重要舉措,有利于參保人員便捷地享受社會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務,有利于提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和金融服務能力,有利于人民群眾更好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項公共服務,從而實現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標。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民銀行分支行、商業銀行等相關單位要樹立全局觀念,充分認識到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的重要意義,增強工作緊迫感,切實做好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相關工作。

            二、功能定位

            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主要通過在社會保障卡上加載銀行業務應用實現。加載金融功能后的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為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作為持卡人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權益的電子憑證,具有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社會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時,可作為銀行卡使用,具有現金存取、轉賬、消費等金融功能。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的金融應用為人民幣借記應用,暫不支持貸記功能,其使用范圍限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卡片介質為接觸式芯片卡,可以用芯片加隱蔽磁條復合卡的形式暫時過渡,芯片中應同時包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應用(以下簡稱社保應用)和金融應用。

            三、實施原則

            (一)統一規劃,整體部署。堅持統一規劃、整體推進、上下協調的基本原則,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與人民銀行的總體部署下,由各省、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組織建設和實施。

            (二)統一標準,安全實用。按照全國統一的技術標準,采用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和實用性的技術,確保社會保障卡在加載金融功能后能夠滿足業務工作的需要,促進“一卡多用、全國通用”目標的實現。

            (三)以人為本,服務群眾。從方便群眾使用社會保障卡辦理社會保障以及各類公共服務業務出發,開展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工作,充分體現便民、利民的宗旨。

            (四)有序推進,平穩過渡。按照社會保障卡建設總體部署,結合金融IC 卡整體推進安排,有計劃、有步驟,平穩有序地開展實施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切實加快發行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尚未發行社會保障卡的地區,應加快發卡相關準備工作,并積極聯?a href='http://www.0594zp.com/tag/xiantao_13617_1.html' target='_blank'>仙桃狄校詵⒖ㄒ潦技醇釉亟鶉詮δ埽灰丫⒖ǖ形醇釉亟鶉詮δ艿牡厙叢焯跫適痹諦路⒌目ㄖ屑釉亟鶉詮δ埽歡砸丫⒊齙奈醇釉亟鶉詮δ艿納緇岜U峽ǎ剿鰨ü實鋇慕鶉謨τ梅絞轎摯ㄈ頌峁┍憷8韉亓φ?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實現社會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的目標。

            (二)大力推進具有金融功能社會保障卡的應用。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后,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推動其在社會保險費繳納、待遇領取等業務環節的應用,逐步將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參保居民、農村參保人員等人群社會保險費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以及面向個人的各類就業扶持政策補貼的領取,醫療費用即時結算后的費用支付、非即時結算后報銷費用的返還等業務,都集成到社會保障卡加載的銀行賬戶中辦理,實現集約化管理和服務。參與發行社會保障卡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合作銀行)應為上述業務開展提供便利條件,合理分擔發卡成本,并積極研究相關惠民措施。

            (三)努力構建適合具有金融功能社會保障卡的管理機制。發卡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合作銀行應建立健全管理機制,本著職責明晰、方便群眾的原則,按照各自的業務職責,分別承擔起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中社保應用與金融應用的管理責任。同時,雙方應建立起管理溝通機制,通過業務授權、管理系統互聯、數據交換等方式,促進服務體系的銜接,力爭實現管理服務各個環節的聯動,共同為持卡人提供便捷的服務。人民銀行分支行應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做好本地區協調、監管工作。

            五、推廣安

            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以單一芯片同時支持社保應用和金融應用為最終模式。2011年至2012年為試點階段,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與人民銀行共同制定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的總體方案、標準規范,確定應用模式和管理機制,并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進行單芯片卡應用試點。2013年起開始全面推廣,所有地區新發卡均采用單一芯片卡。單一芯片卡全面推廣后,對于已處于使用中的復合卡,采用自然淘汰的方式進行更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形成合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人民銀行將共同成立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相關政策,協調有關部門,促進該項工作的開展。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民銀行各分支行要加強領導,統籌規劃,科學組織。發卡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參與建設的商業銀行要高度重視,通力合作,及時、妥善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社會保障卡金融功能發揮出實效。

            (二)嚴格標準,規范管理。各地發行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人社部發[2011]47號)、《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商業銀行銀行卡發卡技術管理工作的通知》(銀發[2011]47號)及《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推進金融IC卡的意見》(銀發[2011]64號)等文件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嚴格執行國家關于人民幣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等相關規定,并遵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頒布的相關標準和規范,確保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工作規范有序。

            (三)加強防范,確保安全。各相關單位應加強卡片制作、發放、掛失、解掛、補換、銷戶、銷卡等環節的規范操作和安全管理,切實保障社會保障卡使用安全。發卡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合作銀行要建立健全密鑰管理制度,分別承擔起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中社保應用與金融應用的安全管理職責,確保密鑰安全。采用外包方式進行卡片個人化的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合作銀行要明確與外包單位的合作與分工關系,加強對外包單位的監督,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信息安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會同人民銀行組成巡查組,對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請人民銀行副省級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將本意見轉發至轄區內地方性銀行業金融機構。

            附件: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總體方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人民銀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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