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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曲靖工商學校考試招聘大學畢業生公告

          發布時間:2010-11-23 10:05  來源:經濟,金融招聘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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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深化曲靖工商職業技術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開招考制度,規范招考錄用教師工作程序和做法,提高學校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把學校辦成政府放心、社會認可、家長信賴、學生向往的人才培養基地,切實把好選人用人關。根據《關于貫徹執行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事廳云南省公安廳〈關于轉發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的通知》(曲市人〔2006〕57號)文件精神,經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現將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曲靖工商學校公開考試招聘大學畢業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考對象
           
          取得國家認可學歷、未就過業的大學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大學畢業生,按曲政發〔2010〕39號文件規定,可享受當年大學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
           
          三、招考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2年12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5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四)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事局《關于做好曲靖市2010年非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大中專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曲市人〔2010〕30號)文件規定,研究生崗位免筆試,但具有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要求本科學歷的崗位,必須按要求參加筆試
           
          (五)符合招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四、招考崗位、專業設置
           
          1.招考計劃16人。
           
          2、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及招聘條件等詳見《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曲靖工商職業技術學校2010年公開考試招聘大學畢業生計劃表》,該計劃表在《曲靖日報》、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網(http://www.ynqjrs.cn)、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http://www.qjetc.gov.cn)發布。
           
          五、報名辦法

          一)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2010年12月2日—4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三)報名地點:曲靖工商職業技術學校(職教園區)
           
          (四)報名要求:
           
          1.“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報考人員帶:《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居民戶口簿》)、《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加分證明材料、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其他學歷報考人員帶:《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居民戶口簿》)、《畢業證書》、《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分證明材料、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報考人員的未就業保證書、生源地縣級及以上人事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以及由畢業學校或檔案保管部門密封完好的學籍檔案。
           
          3.畢業生報名時每人須交3張近期免冠照片,填寫《曲靖市事業單位選拔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4.報名工作由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組織。按照曲市人〔2010〕30號文件有關規定和報名條件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方可報名。
           
          5.每個崗位的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考試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方可開考。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人員未達到1:3招考比例的,經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審核,報經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可適當放寬招聘條件或招考比例。
           
          6.凡報名的考生只可選報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考。
           
          (五)報名費用:
           
          根據曲發改收費〔2008〕50號文件規定,報名考試費用為100元/人。
           
          六、考試內容、時間、地點
           
          (一)考試內容:考試科目分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總分為250分,公共科目占100分,專業科目占150分。公共科目主要考公共基礎理論知識,復習資料為《云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應試教程(2010版)》;專業科目分文科類、理工類,以各類的綜合專業理論基礎知識為主,各相關專業的專業知識為輔,復習用書自備,命題參照現行大中專院校教材。
           
          (二)筆試時間:2010年12月12日,上午8:30—11:00考公共科目,下午2:30-5:00考專業科目。
           
          (三)筆試地點:具體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按照《準考證》上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七、選拔辦法
           
          (一)由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組織實施。
           
          (二)筆試結束后,由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向社會公告筆試成績。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天,法定節假日順延。
           
          (三)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只有1人的崗位需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方能進行等額面試,且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聘用。面試總分為100分。
           
          (四)凡進行面試的,嚴格按照曲市人〔2009〕43號文件規定“筆試成績(含加分)占綜合成績5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進行綜合成績的計算。
           
          (五)面試方案以及面試具體辦法,由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根據批準的《單位招聘實施方案》制定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組織實施。《單位招聘實施方案》和《面試實施方案》一經批準,必須遵照執行。
           
          (六)面試時間及地點由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另行通知。
           
          (七)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必須在面試開始一周前向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提交《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否則視為違紀人員。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含加分)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由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進行公示。
           
          八、加分條件
           
          根據曲政發〔2010〕39號文件規定,選拔畢業生就業考試的具體加分是:
           
          (一)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和加分分值
           
          1.少數民族加分政策:按照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關于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對少數民族實行照顧的政策意見》規定,具體加分政策如下:
           
          (1)就讀高校前生源戶籍在曲靖市8個民族鄉、99個民族村委會、552個民族村民小組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332個貧困村范圍內的彝、回、壯、布依、苗、水、瑤七種世居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加10分。
           
          (2)除上述第一條規定范圍之外,就讀高校前生源戶籍為曲靖市農村的苗族、水族、瑤族高校畢業生加10分,城鎮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加8分;農村戶籍的彝族、壯族、布依族高校畢業生加8分,城鎮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加6分;農村戶籍的回族高校畢業生加6分,城鎮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加5分。
           
          (3)生源為曲靖市七種世居少數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加5分。
           
          2.優秀運動員:曲靖市生源高等院校就讀期間,參加省運會、省城運動會比賽取得第一名者,事業單位可免試接收;取得單項第二名或集體項目二至三名者加10分;取得單項第三名或集體項目四至六名者加8分;取得單項四至六名或集體項目七至八名者加5分;取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證者加20分;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者加10分。
           
          3.參加云南省“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3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及邊境縣,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的另加3分,州(市)級先進個人的另加6分,省部級以上先進個人的另加9分,多次評為先進的按最高分值計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4.參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其筆試成績加4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5.參加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4分。
           
          6.從2003年開始在云南省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
           
          7.參與“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筆試成績分別加4分、3分、2分。
           
          8.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加分人員符合幾項加分條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二)辦理加分手續須提供的材料
           
          1.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持《戶口冊》經就讀高校前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縣級公安部門、縣(市)區民族宗教事務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2.符合優秀運動員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憑獎章、獎牌、證書,并經市、省體育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3.參加云南省“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聘用合同書》,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4.參加云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憑《志愿服務證》(證上須有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5.參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憑《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經縣級人事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6.參加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聘用合同書》,經縣級人事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7.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證明書》、戶口證明(須證明與烈士之間的關系)經當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三)辦理時限
           
          1、報考人員在現場報名期間至12月6日前到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提交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逾期責任自負。
           
          2、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審核后,填報《加分情況匯總表》并附Excel電子文檔于12月7日前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審辦理加分手續,由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進行公示。
           
          九、錄(聘)用辦理程序
           
          1.面試結束后,由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向社會公布面試人員成績和綜合成績(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法定節假日順延),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初選人員,參照《轉發關于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05〕22號)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衛生局《轉發關于修改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知標準及操作手冊的通知》(曲市人〔2010〕26號)文件精神,組織初選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可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由市工信委一進行公示。
           
          2.由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對擬錄用人員考核考察;
           
          3.由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對擬錄用人員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法定節假日順延。
           
          4.經考核和體檢合格,公示無異議的擬錄(聘)用人員,按曲市人〔2010〕30號文件規定,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登記表》和《曲靖市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名冊》,于12月31日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錄(聘)用手續,憑市人事部門的“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和《云南省事業單位錄用人員情況登記表》,到公安機關按規定辦理落戶手續。
           
          5.在辦理錄(聘)用手續階段,因通過其他方式就業放棄錄(聘)用資格的報考人員,必須在錄(聘)用手續辦理開始一周前,向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提交《報考人員放棄錄(聘)用資格申請表》,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按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由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進行公示。
           
          十、招考信息發布
           
          報考人員可通過《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網》(http://www.ynqjrs.cn)、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http://www.qjetc.gov.cn)查閱相關招考信息
           
          十一、嚴格執行政策,確保考試的公正性
           
          (一)公開招考教師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及時受理群眾相關的反映和舉報,并按規定的管理權限調查處理。
           
          (二)嚴格公開招聘的紀律。對有下列違反本規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招聘工作人員或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規定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法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整個招考過程實行“四公開”,在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下進行。
           
          (五)從事考試招聘的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按照國辦發[2002]3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公布的網站了解招考工作進程和有關注事項公告,并保持通信暢通,若因考生通信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對符合就業政策、招考原則、程序和條件的畢業生,不得已任何理由拒絕接收。
           
          本公告由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解釋。
           
          十二、其它
           
          (一)凡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報考人員進行面試、體檢及其他事項時,報考人員不按時(超過30分鐘)按要求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體檢等資格。
           
          (二)其他各項未盡事宜按照(曲市人〔2010〕30號)文件之規定執行。
           
          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劉繼華13099862850
           
          0874-3311678
           
           
          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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