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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鄉鎮財會核算中心為鄉鎮所屬全民事業單位,財政全額預算。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1、全日制普通高校財務管理、財務信息管理、會計(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會計與統計核算、會計與審計、審計實務(審計學)、統計實務(統計學)等財務會計類及財政(財政學)、稅務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2、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本次公開招聘,報考者的專業和學歷(學位)均以本人報考時提供的最高學歷及對應的專業為準。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4)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及資格要求。考生
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應完全相符;不符者,
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5)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用人單位以及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7)符合有關回避規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被辭退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均為編制內招聘,招聘名額為12名。具體崗位和名額如下表:
招 聘 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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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名額
|
招 聘 單 位
|
招聘
名額
|
王家鎮財會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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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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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灘鎮財會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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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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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江鄉財會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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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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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鄉財會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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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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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樹鄉財會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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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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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巖鎮財會核算中心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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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子鎮財會核算中心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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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公鎮財會核算中心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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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龍鄉財會核算中心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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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溝鎮財會核算中心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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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鋪鄉財會核算中心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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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12
|
四、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廣元市元壩區人才交流中心(廣元市元壩區元壩鎮戰神路33號區財政局七
樓)。報名時間: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上午8:30—
12:00,下午2:00—6:00)。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明確要求。報考者認真閱讀本招聘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和有關政策規定、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愿選擇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責任由考生自負。
2.提交材料。報考者應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2張;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其他能夠證明報考者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如實、準確地填寫《廣元市元壩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的各項內容。
4.資格審查。由區財政局負責組織。
(二)繳費
筆試費在報名時繳納,面試費在面試報名時繳納,未按規定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筆試、面試費: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
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
困難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原因,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報名時憑上述有效證明到報名點辦理免收筆試、面試費手續。
(三)崗位調整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 + 面試成績×40%。
(二)筆試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定于2010年12月11日在元壩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考生須在12月10日(18:00以前)憑有效身份證到區人才交流中心領取本人《準考證》。筆試科目缺考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0年12月15日前在廣元市元壩區人事人才網公布,請報考者直接在網上查詢。
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實施意見》(川委辦〔2007〕24號)、省委組織部《關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有關問題的政策解答》(川組通〔2007〕52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等文件精神,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期滿(兩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優秀)的大學生干部,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每工作滿1 周年,筆試總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
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應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有關部門出具
的有效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交招聘報名處審查。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由考生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相關材料復印件在區人才交流中心留存。
(三)面試
1.面試方式。面試具體方式由區財政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確定,并在面試前3日通知考生。
2.面試人員確定。由區財政局對參加筆試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對符合面試條件的筆試人員,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資格人員。面試報名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和人員名單提前3日在廣元市元壩區人事人才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詢。
面試資格審查中因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取消面試資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證件和沒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而產生的面試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審查。
因遞補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等原因導致不能通知其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3.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
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員。因缺考等原因出現空缺而產生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
4.面試成績公布。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四)考試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區財政局于面試結束之日起5日內在廣元市元壩區人事人才網上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含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排名等)。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區財政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下同)。
(二)體檢標準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區財政局負責組織,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一并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考生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
位參加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
則不再遞補。
(五)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七、考核
區財政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
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核和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因考生自動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則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試、考核、體檢合格者,經區財政局審查合格的確認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廣元市元壩區人事人才網公示7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專業、學歷、考試成績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公示前,因取消擬聘資格、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應按照參加該崗位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
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則不再遞補。公示之日起,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區財政局通知其報送以下材料:
(一)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同意流(調)動的證明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若是復印件,審查單位應加蓋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實性及材料來源)。
(二)非在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應提供教育行政部門
出具的《就業報到證》。
擬聘人員經區人事局審核確認后,給區財政局出具確認通知。憑區人事局的確認通知,由區財政局通知被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及人事代理等手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區人事局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紀律與監督
十一、資格審查、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區號0839)
(一)資格審查、政策咨詢電話:
區人才交流中心:8724607 區財政局:8725161
(二)監督電話
區監察局:8722477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