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寶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津寶黨辦發[2007]10號)文件精神,為滿足我區事業單位的用人需要,更好地為事業單位補充優秀人才,經區委、區政府批準,面向我區大學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招聘對象
2010年以前(含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尚未落實工作單位、本區生源且具有本區常住非農業戶口的畢業生(藍印戶口除外)。
二、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大學本科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學專科畢業生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
三、招聘名額
共招聘60人。
1、面向2010年以前(含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招聘38人。其中:文秘、新聞學、漢語言文學專業7人,經濟類專業8人,電子類及計算機相關專業4人,園林、園藝專業3人,農學專業1人,水產養殖專業1人,建筑工程、工民建、土木工程專業3人,文藝類專業2人,安全工程專業1人,公共事業管理專業1人,工商管理專業2人,水利工程類專業2人,法律專業3人;
2、面向2010年以前(含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招聘12人。其中:會計學專業10人,環境保護類專業2人;
3、向2010年以前(含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一般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招聘10人。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以下程序進行:
1、發布招聘公告
區公務員局于2010年8月3日至5日通過區電視臺發布招聘公告。
2、報名與資格審查
區公務員局于2010年8月9日至11日在區人才服務中心組織報名工作并進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因特殊情況,未及報名者,可于2010年8月13日補報。
報名時畢業生應攜帶本人畢業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本(尚未轉回戶口的我區生源畢業生,報名時還應攜帶原其畢業高中學校開據的本區生源證明)、近期1寸免冠彩照三張,報名費100元。屆時區公務員局將派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到證未派遣到寶坻區公務員局(寶坻區人才中心)或戶口尚未轉回到寶坻區的考生,在筆試成績公示后七天內,必須將報到證改派到寶坻區人才服務中心,并將戶口轉回到寶坻區,否則取消其面試資格。
3、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