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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南江縣財政局招聘財政系統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發布時間:2010-08-28  截至日期:已過期  來源:經濟,金融招聘 查看:打印  關閉
          銀行招聘網(Yinhangzhaopin.com)溫馨提示:凡告知“加qq聯系、無需任何條件、工作地點不限”,收取服裝費、押金、報名費等各種費用的信息均有欺詐嫌疑,請保持警惕。銀行招聘網文章標簽:招聘 公告 部分 工作人員 系統 四川省 財政 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災后重建、民生工程資金監管,確保縣鄉財政正常運行,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等有關文件和政策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經市人事局批準,我縣財政系統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31名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1、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招聘1名專業技術人員。
          2、鄉鎮會計核算中心:樂壩鎮、光霧山鎮、長赤鎮、天池鄉、侯家鄉、鳳儀鄉、朱公鄉、元潭鄉、高橋鄉、仁和鄉、大河鎮、興馬鄉、紅巖鄉、上兩鄉、楊壩鎮、東榆鎮、趕場鎮、團結鄉、雙桂鄉、高塔鄉、八廟鄉、和平鄉、黑潭鄉、匯灘鄉、沙壩鄉、柳灣鄉、關路鄉、關壩鄉、坪河鄉、雙流鄉30個鄉鎮會計核算中心各招1名,共招聘30名工作人員(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
          二、公開招聘的原則
          按照《巴中市人事局、巴中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巴中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巴人發〔2007〕7號)要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德才兼備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辦法,公開招聘。
          三、招聘范圍對象及資格條件
          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本次公開招聘,報考者的專業和學歷均以本人報考時提供的最高學歷及對應的專業為準。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男女不限。
          4、本人的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應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5、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用人單位以及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報考鄉鎮會計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分配,聘用后3年內不得申請流動(含借調)。
          (二)崗位要求
          1、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具體聘用條件: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建設工程造價等項目評審相關專業;專科畢業的必須具有《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審)》資格,本科畢業的必須具有《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年齡在30歲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
          2、鄉鎮會計核算中心具體聘用條件:具有財經或經濟管理類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年齡30歲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被辭退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不符合招聘有關回避政策規定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招聘在信息公告15天后開始報名,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報名。
          1、報名時間:2010年9月13日至2010年9月17日18:00。
          2、報名地點:縣財政局人教股(電話:0827—8268585)。
          3、報名手續:報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及證明(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套,同底1寸免冠近照4張,到報名地點領取填寫《求職登記表》,通過資格審查后,當場繳納考試費用。
          (二)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崗位及條件要求報名。
          2、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財政局和縣人事局負責。
          (四)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2010年9月24日9月至25日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縣財政局人教股領取《準考證》。考生須在9月25日(17:30以前)領取本人《準考證》,逾期未領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五)繳費標準
          收費標準: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執行。
          (六)崗位及人員調整
          按照川人發〔2006〕9號文件規定,本次公開招聘縣財政評審中心、鄉鎮會計核算中心職位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不得低于3:1。報考縣財政評審中心職位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低于3:1時,或報考符合鄉鎮會計核算中心職位條件的人數不足30人時,經人事部門批準開考比例調整為2:1,調減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并于2010年9月22日前在南江縣人事人才網向社會公布。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2010年9月25日前憑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退回所繳費用。
          五、考試
          (一)考試組織。本次公開招聘在縣委、縣政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人事局和縣財政局共同組織實施。紀委監察部門負責全程監督,人大、政協派員監督,實行全程封閉式管理。
          (二)考試方式。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選B類,只進行公共基礎知識科目和專業科目筆試,各科筆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公共基礎知識科目考試內容參考《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公共基礎知識》;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專業科目考試主要參考《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2009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指南》(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國標GB50500-2008)、財政部建設部印發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四川省建設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評審辦法>的通知》(川建發[2009]60號);鄉鎮會計核算中心主要考核應試職位必須掌握的基礎會計、財務會計、機關事業單位會計相關的業務知識,主要參考《會計基礎》(第三版)、《巴中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操作事務》。
          考試所需試題命題、閱卷工作人員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產生。
          (三)考試時間地點。考試時間為2010年9月28日,上午9:00至11:00考公共基礎知識,下午3:00至5:00考專業知識;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政策性加分。按照川人發〔2007〕16號和川組通〔2007〕37號等文件精神,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或優秀)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考試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期滿(兩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優秀)的大學生干部,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每工作滿1周年,考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
          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應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交招聘報名處審查。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由考生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相關材料復印件在報名地點留存。
          (五)考試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專業知識》筆試成績×50%+政策性加分。
          (六)考試成績公布。筆試工作結束的次日,在南江縣人事人才網上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含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排名等),請報考者直接在網上查詢。公示期為2天,在成績公示期內,接受考生查分申請,過期不受理查分。查分按高考查分辦法進行,在原考試閱卷監督人員的監督下集中查分。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下同)。
          (二)體檢標準
          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縣財政局負責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一并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到各招聘單位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考生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五)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七、政審考核
          由縣財政局會同縣人事局對體檢合格人員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后,進行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對考核和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因考生自動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可以按照該崗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
          八、公示
          經考核審查合格的確認為擬聘用人員,在南江縣人事人才網公示7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專業、學歷、考試成績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自公示之日起,因取消擬聘資格、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九、辦理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者,報請縣委、縣政府批準同意后,由主管部門通知應聘者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編制、工資及人事代理等手續。
          應聘者在接到通知10天內未報到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紀律與監督
          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資格審查、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區號0827)
          (一)資格審查、政策咨詢電話:
          縣人事局:8227499縣財政局:8268585
          (二)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察局:8222262縣人事局:8222534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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