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區為廣納各類人才,擬面向全國選用一批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到事業單位工作。
一、選用原則
選用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考試、考察與試用相結合的原則。
二、編制性質及待遇
選用人員納入長沙市天心區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工資及福利待遇。
三、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列入國家“211工程”高校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應、往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或在國(境)外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的歸國留學生(需在2011年7月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
3、年齡在30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有立足基層建功立業的志向;具有良好的文字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溝通能力;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及其他條件。
四、選用崗位人數和崗位要求
崗位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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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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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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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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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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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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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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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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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財政、金融、稅務、統計、策劃等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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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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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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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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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財政、財務管理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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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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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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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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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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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民建、市政工程、路橋、工程造價等城市建設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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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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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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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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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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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類、社會工作類、法律類、社會學及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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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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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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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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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公共管理類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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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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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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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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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醫學、公共衛生、臨床醫學、食品安全等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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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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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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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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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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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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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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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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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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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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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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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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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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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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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不限,熟悉計算機、網絡工程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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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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