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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金流量表中兩項主要項目的填列

          發布時間:2010-06-16 19:31  來源:會計基礎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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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金流量表的編制一直是會計實踐工作中的難點。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有T形賬戶法、工作底稿法、分析填列法。目前在現實中應用最多的是分析填列法。新企業會計準則頒布實施后,現金流量表各項目的填列方法發生了變化,尤其是“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與“購買商品和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兩個主要項目的填列有了較大的不同。本文針對這兩個項目進行初步分析。
            一、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基本填列公式為:本項目金額=營業收入+銷項稅額+(應收賬款期初余額-應收賬款期末余額)+(應收票據期初余額-應收票據期末余額)+(預收賬款期末余額-預收賬款期初余額)-壞賬準備的調整金額-票據轉讓的調整金額-其他特殊項目的調整金額。
            (一)營業收入的填列。
            根據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營業收入為利潤表第一項。但有的營業收入不會形成現金流量:用庫存商品發放職工薪酬、用庫存商品對外投資、用庫存商品進行債務重組及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新會計準則確認為主營業務收入。用材料對外投資、用材料進行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新會計準則確認為其他業務收入。這些項目都應從營業收入項目中扣除。
            (二)銷項稅額這個項目應根據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填列。
            貸方發生額減去借方發生額的差額。在新會計準則的處理下:工程領用本廠商品,用本廠商品發放職工薪酬、用本廠商品和材料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產生的銷項稅額,既不會產生現金流量,也不會形成應收賬款,應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三)應收賬款期初余額減去期末余額。
            (四)應收票據期初余額減去期末余額。
            這兩個項目根據資產負債表應收賬款項目和應收票據項目填列。但只是假定期初大于期末余額的差額最終會形成現金流量。在新會計準則下需要根據有關情況進行調整。期末余額應加上由于債務重組減少的金額和應收賬款轉讓換取非貨幣性資產減少的金額,也應加上由于應收賬款讓售(帶追索權的)產生的利息費用和損失。
            (五)預收賬款期末余額減去期初余額。
            本項目根據資產負債表項目的期末余額和期初余額填列。在新會計準則情況下,無法支付的預收賬款批準轉銷后變成營業外收入,不會形成營業收入,因而應追回,才是正確的現金流量。
            (六)壞賬準備的調整金額。
            本項目根據壞賬準備明細賬貸方當期計提的金額填列。在新會計準則情況下,由于所有的應收款項都可以計提壞賬準備,應收利息、應收股利、預付賬款的壞賬準備應剔除,只包括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計提的壞賬準備。
            (七)票據貼現的調整金額。
            在現實中流通轉讓的商業匯票主要是不帶息的銀行承兌匯票,而且主要不是貼現給銀行而是轉讓給其他企業,因而一般不存在貼現利息。但貼現用于支付應付賬款和購貨的票據也在本項減去。
            (八)其他特殊項目的調整金額。
            發出商品、售后回購、售后回租、分期收款銷售、對外捐贈等特殊業務影響銷售額和銷項稅的情況也比較特殊,應針對具體情況進行調整。
            二、購買商品和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基本填列公式為:本項目金額=營業成本+進項稅額+(應付賬款期初余額-應付賬款期末余額)+(應付票據期初余額-應付票據期末余額)+(預付賬款期末余額-預付賬款期初余額)+(存貨期初余額-存貨期末余額)-職工薪酬調整項目+壞賬準備調整項目-其他特殊事項調整項目
            (一)營業成本。
            本項目根據利潤表項目填列,為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之和。在新會計準則情況下,用本廠產品對外投資、工程領用本廠產品、用本廠材料對外投資、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換產生的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應予以剔除,分別計入投資活動引起的現金流出量。
            (二)進項稅額。
            本項目根據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借方分析填列。借方的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應予以減除。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換產生的進項稅額不應包括在內。
            (三)應付賬款期初余額減應付賬款期末余額。
            (四)應付票據期初余額減應付票據期末余額。
            這兩個項目根據資產負債表期初期末余額填列。當期確實無法支付批準轉入營業外收入的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加回。通過債務重組方式沖減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由于沒有減少現金流量,也應加回。
            (五)預付賬款期末余額減去預付賬款期初余額。
            本項目根據資產負債表期初期末余額填列。當期計提的壞賬準備應予以加回。若預付賬款中含有預付的工程款,應予以剔除。
            (六)存貨期末余額減去存貨期初余額。
            本項目根據資產負債表中期末期初余額填列。由于存貨業務的復雜性,在填列現金流量表時需要調整的項目相對比較多,調整時應注意:
            1.當期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應予以加回。
            2.代理業務資產和代理業務負債應相互抵銷后填列。
            3.當期盤虧、毀損、發生非正常損失的存貨應予以加回。
            4.通過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換得到的存貨,由于沒有引起現金流出,在計算現金流出量時應予以減除。
            5.當期盤盈、工程物資轉入等增加的存貨計算時也應予以剔除。
            (七)職工薪酬的調整項目。
            期末生產成本、自制半成品、庫存商品明細賬中的職工薪酬,盡管已經支付現金,由于需要在現金流量表中單列,因此應從存貨項目中扣除。本項目可以根據已售商品成本和未售成本的比例分配薪酬。
            (八)壞賬準備調整項目。
            在新會計準則下,由于預付賬款也計提壞賬準備,故應予以加回。
            (九)其他特殊調整項目。如工程領用的存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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