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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4月上海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4月1日至7日

          發布時間:2011-04-01 13:38   來源:會計從業資格資料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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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財政部《關于推進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指導意見》(財會〔2008〕16 號)、《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 號)以及上海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滬財會〔2005〕40 號)等相關規定,本市自2011 年起,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會計基礎》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采取上海市財政局統一設置常設考場、考生通過計算機答題的無紙化考試方式進行(以下簡稱無紙化考試)。

            2011年4月1日至7日期間,符合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考生,可登錄上海財政網(http://www.czj.sh.gov.cn/signup/login.jsp點擊進入>>),報名參加4月份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先報先排,滿員為止。成功報名的考生,將安排在4月11日至4月30日期間參加考試。本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報名條件、考生須知和注意事項等,請參見《關于印發〈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滬財會〔2005〕40 號)、《關于本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滬財會〔2011〕6 號)以及相關問題解答。

            5月份的考試將于4月中旬開始報名,請廣大考生留意本網站相關公告。自2011年5月起,每個月的10日~15日報名,20日~25日打印準考證,次月安排考試,考試計劃、考場安排等均以報名系統設置為準。

          上海市財政局

          2011年3月31日

          上海財政局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問題解答

            1.2011年4月份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何時開始報名?報名系統何時開通?報名網址是什么?

            答:2011年4月份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定于4月1日開始報名,至4月7日結束,報名網址是:http://www.czj.sh.gov.cn/signup/login.jsp點擊進入>>。報名滿員后,報名系統自動關閉。報名成功的考生,請認真閱讀系統提示,并按系統規定的時間打印準考證。

            5月份的考試將于4月中旬開始報名,請廣大考生留意本網站相關公告。

            2.2011年4月份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何時開考?

            答:2011年4月份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自4月11日開始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為什么要限制報名人數?是不是每月均可報名?

            答:由于本市的兩個考場機位有限,故報名時需要限制報考人數,務必請考生理解配合。本月未能成功報名的考生,可以在下個報名期繼續報名。

            4.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每個月的報名時間是否固定?

            答:自2011年5月起,本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將于每個月的10日~15日報名,20日~25日打印準考證,次月安排考試。報名滿員后系統自動關閉,考試計劃、考場安排等均以報名系統的設置為準。

            5.如何正確理解《關于本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滬財會〔2011〕6 號)第一條所稱“在一個公歷年度內,每名考生暫限報考兩次,每次可以報一個或兩個考試科目”這一規定?

            答:所謂“在一個公歷年度內,每名考生暫限報考兩次,每次可以報一個或兩個考試科目”,是指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每一考生暫時只能報考兩次,每次既可以報考一個科目,也可以報考兩個科目。例如,假定小張2011年4月份僅報考了《會計基礎》,則其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只能再報一次,第二次報名時既可以報考一門,也可以報考兩門;如果小張2011年4月份報考了《會計基礎》和《財經法規和會計職業道德》兩個科目,其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也只能再報一次,再次報名時可根據上一次考試情況,既可以報考一門,也可以報兩考門。

            6.報名時用銀行卡交費后,為什么報名狀態長時間顯示為“請求中”?此時報名成功沒有?如果我第一次付款失敗,能否重新支付?

            答:考生報名時使用銀行卡交費后,相關信息在銀聯、發卡行以及報名網站之間傳遞需要一定時間,而且信息傳遞速度在很大程度上還受到報名所使用計算機軟硬件和網速的影響。在交費信息尚未確認前,狀態即為“請求中”。此時,報名成功與否尚不確定,請耐心等待,不要急于重復付費,以減少和防止重復付費以及后續處置工作。

            在報名訂單確認后30分鐘內,系統將為考生鎖定所選定的考試場次,以便考生辦理支付手續。如果由于種種原因第一次付款未成功(例如,銀行卡余額不足),只要不超過30分鐘,可以重新付費(例如,用其他銀行卡重新支付),但不能添加新的報名訂單。30分鐘后仍未支付的,該訂單狀態顯示為“過期”,考生需要添加新的報名訂單報考其他場次。

            7.參加考試為什么必須進行現場拍照?

            答:本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實行現場拍照,主要目的是從源頭上杜絕代考作弊,切實維護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公正性和嚴肅性。由于拍照系統與考試系統直接聯網,現場所拍照片直接顯示在考生計算機上,故所有考生須拍照后方可參加考試,不拍照無法進入考試系統。由于現場人數較多、拍照時間有限,每人只能拍照一次,請考生事先做好充分準備。

            8.考試時忘記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能否參加考試?身份證必須是二代身份證嗎?

            答:根據《關于本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滬財會〔2011〕6 號)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考生應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先進行現場拍照,然后方可進入考場。因此,忘記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考試時攜帶的有效身份證件,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有效身份證件一致。只要是報名時認可的有效身份證件,均可作為參加考試的有效證件。由于二代身份證采用了非接觸式IC卡技術,方便機讀,入場迅速,建議考生報名和考試時均使用二代身份證。

            9.個人物品能否帶入考場?

            答:根據《關于本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滬財會〔2011〕6 號)第七條的規定,除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筆和不具備存儲或者通訊功能的計算器外,其他個人物品嚴禁帶入考場。考點設有儲物箱,請考生按考點工作人員的要求和安排,將個人物品存儲在儲物箱中。

            考場備有草稿紙,考生也不得攜帶草稿紙等個人物品。考試結束后,考生也不得將草稿紙、帶有字跡的其他紙張(如準考證)等物品帶出考場,否則將按《關于本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滬財會〔2011〕6 號)第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理處罰。

            10.考試結束后何時可以查詢考試成績?

            答:自考試日后第5個工作日開始,考生可通過上海財政網查詢考試成績。

            11.上海市財政局是否出版或者制作習題精選、模擬沖刺、全真模擬試卷、預測試卷、網上課堂等類似輔導讀物或課程?

            答:上海市財政局從未出版或者制作過習題精選、模擬沖刺、全真模擬試卷、預測試卷、網上課堂等類似輔導讀物或課程。本市2011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唯一權威輔導教材,由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輔導教材編寫組編寫,2010年12月由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出版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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