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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福建龍巖一中第二批招聘教師簡章

          時間:2011-06-03 10:09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因教育教學需要,根據福建省教育廳、公務員局(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省委編辦《關 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1]13號)和龍巖市教育局、人事局、市委編辦《關于做好2011年龍巖市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巖市教人[2011]17號)文件精神,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校擬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教師9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語文教師1人、數學教師1人、英語教師1人、物理教師2人
              化學教師2人、生物教師1人、地理教師1人
            二、報名條件:
              1.熱愛教育工作,師德優良,品行端正,善于合作,勇于創新,有敬業奉獻精神。
              2.遵紀守法,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無不良誠信記錄,沒受過任何處分。
              3.全日制普通院校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且本科階段是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的畢業生,或者是教育部直屬重點師范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北京師大、華東師大、東北師大、華中師大、陜西師大、西南大學共六所,不含分校或辦學點)。
          以上應聘人員本科所學專業與應聘學科相同專業,聘用報到時均須取得相應專業的學歷和學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具有扎實的專業對口的基礎知識和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創新實踐能力。語文學科須具有全國普通話水平二甲及以上證書,英語專業教師崗位英語須過八級。
              5.應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和全國高等學校非計算機專業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
              6.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三、報名方法:
              1.報名所需材料:報名表、身份證、學業成績單、高中教師資格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獲獎證書和其它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及本人 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張。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院校就業推薦表原件,往屆生需提供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從龍巖一中網站(網址:www.lyyz.net)下載報名表。
              2.報名方式:考生2011年6月10日前將報名表和有關材料郵寄或傳真或發郵件到達龍巖一中辦公室,并于6月16日下午3:00帶全部原件、復印件到龍巖一中多功能廳審核。
              學校地址: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和平路40號        郵編:364000
              聯系電話:0597—3226618       傳真:0597—2105159
              E-mail:fjlyyzbgs@126.com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填寫《誠信承諾書》,不得弄虛作假;參加考核時需攜帶各類證書、身份證原件,以供資格審查,否則視為放棄。
            四、綜合考核:
              免筆試,采用綜合考核(面試和試教)的辦法。
            (一)面試(30分):
            1.面試時間:2011年6月17日上午
            2.面試地點:龍巖一中現代教學中心大樓A區
            3.面試辦法:通過個人展示、問答等方式,考查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素養、專業知識、思維能力、粉筆字、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素質。
            4.按招聘崗位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試教資格。未達到比例,報批后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和試教。
            (二)試教(70分):
            1.試教時間:2011年6月17日下午
            2.試教地點:龍巖一中第一教學樓指定教室
            3.試教形式:現場備課(60分鐘)、上課(40分鐘)。
              (三)面試和試教均采取當場公布最后得分辦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評委平均分),綜合考核總成績(面試+試教)于6月18日上午12時前在學校公告欄公布。
            五、命題及考核紀律:
            按閩人發[2009]66號、233號文件精神執行。
            六、體檢、聘用:
              1.根據招考學科及職位數,按報考者的綜合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招聘職位數與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綜合考核總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列入體檢對象。
              2.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若體檢不合格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3.經考核、體檢合格者將在“龍巖人事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4.擬聘人員與龍巖一中簽定《招聘協議書》一式二份。
              5.聘用與待遇:根據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人事局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龍政辦[2003]54號)規定,實行聘用制,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待遇按照事業單位同類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七、其它事項:
              1.被招聘者有如下情形之一,取消招聘資格:
              ①未能按時到崗;②不服從學校安排;③審查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④違反招考有關規定。因此情形造成空缺,依序遞補。
              2.未盡事宜可與龍巖一中辦公室聯系咨詢。
              八、紀律監督:
              1.考試過程將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和校紀檢委的監督指導下進行。
              監督電話:0597—2290302      傳真:0597—3226659
              2.凡與招聘者有親屬關系的工作人員,必須回避,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龍巖一中
                                 201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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