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所系企業化管理的全民事業單位,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擬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簡章如下: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6月27日至2011年7月5日(雙休日除外)。
報名地點:廈門市禾祥西路51號901-1室(惠盛花園9樓)--廈門市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所辦公室。
聯系人:楊先生林女士
聯系電話:2214297、2204278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證明崗位要求資歷的相關材料。
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弄虛作假,取消聘用資格。
三、面試
面試時間為2011年7月25日,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由面試考官進行當場打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體檢和考核人選從面試合格者中按綜合總分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
四、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根據用人單位安排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二)考核: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招聘單位應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從綜合成績上合格線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辦理聘用手續
(一)根據崗位要求以及面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本單位公示欄上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相關部門審核后,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依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有關要求納入合同管理,按協商、自愿原則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六、其它事項
(一)聘用人員養老保險執行《廈門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規定。
(二)本次招聘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三)工資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規定執行。
(四)受聘人員應自行解決住房。
(五)年齡、戶籍等相關資歷計算截止日為2011年6月30日。如:最高年齡要求40歲是指1971年7月1日(含)后出生的人員。
廈門市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所
2011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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