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里收集2011年最新的招聘信息

          2011年秋季漳平市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6-22 10:3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滿足我市機關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提升機關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素質,經研究決定,市屬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如下:
          一、公開選調、公開招聘崗位
          計劃公開選調4人、公開招聘20人,共24人,其中:法院2人、市委辦1人、公安局9人、經貿局2人、勞保局3人、民政局1人、審計局3人、臺灣農民創業園區管委會3人。公開選調、公開招聘的崗位、人數、條件及其他詳情,可通過漳平市政府網(http://www.zp.gov.cn)查詢《漳平市公開選調公開招聘崗位表》。
          二、公開選調、公開招聘范圍
          (一)公開選調。主要是從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同類人員中選調。
          (二)公開招聘。主要是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不包括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三、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資格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選調(招聘)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六)其他
          1、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驗”。
          2、選調(招聘)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3、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選調(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中“××類”所列專業的報考者均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選調(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可以選擇符合選調(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任一學歷(位)報考。
          4、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除選調(招聘)單位另有規定外,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日。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報名方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1年6月27日至7月6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各選調(招聘)單位主管機關。
          (三)攜帶材料:報名時請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及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2張,同時登錄漳平市政府網下載填寫報名表1份。其中:
          1、全日制普通院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的,可先用學校就業推薦表報名;往屆(待就業)畢業生須隨附報到證(正頁)。
          2、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及其主管機關的同意報考證明;企業在職人員須提交勞動合同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并隨附社保手冊。
          3、符合公開招聘考試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申報,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加分只計入筆試成績。
          4、農村特困家庭和城鎮低保家庭的報考人員免交有關考務費用。有關報考人員應同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進行申報(城鎮低保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者只能選擇1個崗位報名。報考者應認真閱讀考試工作的有關規定,核對報考崗位條件;對所提供的資料與報考崗位條件設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斷,若有不實之處或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將取消資格,并承擔有關責任。
          2、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3、報考者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五、資格審查
          1、報名結束后,由領導小組統一負責對報考者的資格進行審查,時間:2011年7月7日至7月8日。
          2、實際報名的人數與各崗位擬選調(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緊缺急需崗位除外)。
          3、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應于2011年7月13日前持本人身份證到招考單位領取準考證,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根據閩價費〔2007〕196號規定,每人繳納報名費80元。
          六、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滿分100分)
          1、筆試內容:《公務員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蔣冠莊主編,人事出版社2011年版)。材料由考生自行購買。
          2、筆試時間:2011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本次統一筆試地點設在漳平市區,具體考點將在考生準考證上詳細標明。
          (二)面試(滿分100分)
          1、面試人選按照與每個崗位擬選調(招聘)人數3:1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至低分依次確定;不足3:1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面試統一由領導小組組織。時間一般安排在筆試的第二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成績計算
          1、緊缺急需等崗位進入考試人數與擬選調(招聘)人數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該崗位報考者的成績應達到60分及以上。
          2、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七、體檢和考察
          1、體檢人選按照與每個崗位擬選調(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總成績高分至低分依次確定。同一崗位的報考者總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列按本市生源、具有服務基層工作經歷、學歷高、職稱高、優秀畢業生(含三好生)、學生干部的順序優先進入體檢。
          2、體檢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體檢的費用由報考者自理。體檢由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體檢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
          3、體檢結束,由用人單位主管機關負責對體檢合格的報考者的現實表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選調(招聘)。
          4、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原則上用人單位應從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八、辦理調動或聘用手續
          1、綜合報考者的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用人單位結合有關崗位需求,研究確定擬選調(招聘)人選,并按管理權限向有關部門報批。
          2、招聘對象在我市應最少服務五年,否則,本市將不予以協助辦理其檔案及人事關系轉移手續。
          九、其他
          1、漳平市政府網(人事局信息公開目錄)是本次公開選調、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與報考者的主要聯系渠道,請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陸網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試信息。
          2、本次公開選調、公開招聘工作由市紀檢監察部門實施監督。
          附件:
          1、漳平市公開選調公開招聘崗位表,報名聯系錄點擊下載
          (以下表格請從漳平市政府網->人事局->下載中心->人事考試中心下載)
          2、漳平市公開選調招聘報名登記表
          3、漳平市招聘公安文職人員政審考核表
           
          漳平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http://www.zp.gov.cn/cms/siteresource/article.shtml?id=40214562964420000&siteId=40185175012560000
          ------分隔線----------------------------
          中国亚洲呦女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