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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福建省廈門市社會福利中心招聘編內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7-04 16:09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廈門市社會福利中心2011年招聘編內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擬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1名,簡章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信息詳見《廈門市社會福利中心2011年招聘編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報名事項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及非2011年畢業的高校在校學生,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考。廈門市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報考的,應在資格復核時提供所在單位書面同意材料。
            (二) 廈門生源畢業生(含就業和未就業畢業生,已就業人員其戶籍和人事關系須在廈門,下同)系指入學前(指考入取得第一個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院校前,下同)戶籍和學籍在廈門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參照廈門生源:
            1.入學前戶籍在廈門市但學籍不在廈門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
            2.入學前戶籍和學籍雖不在廈門市,但本次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戶籍在廈門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1年應屆畢業生
            (三)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報名:報考者于6月29日上午9:00—7月14日上午9:00登錄廈門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http://zp.xmhealth.gov.cn),如實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規格1M以下)。每人可報兩個崗位。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將無法打印本人的準考證。
            報考者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所提供的報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單位、市人事行政部門同意后方可招聘。
            (2)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負責網上報名資格初審,時間為6月29 日上午10:00— 7月14日中午12:00。進入面試前和考核階段時,招聘單位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廈門生源和符合參照廈門生源享受優惠政策的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生,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須于7月14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提供以下材料到招聘單位現場進行廈門生源和符合參照廈門生源資格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棄權。
            廈門生源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報到證或就業推薦表或人事關系在廈證明、中學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符合參照廈門生源提供:本人身份證、報到證或就業推薦表或人事關系在廈證明、學歷學位證、入學前戶籍在廈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 證明材料;或者本人身份證、報到證或就業推薦表、學歷證、本次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戶籍在廈證明、與父母或配偶的親屬關系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于6月29日上午10:00—7月14日下午14:00登錄報考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于7月14日下午15:00前通過網上進行申訴。
            4.網上繳費。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者,于6月29日上午12:00—7月14日下午17:00通過網銀繳納人才招聘服務費80元(報考者須在繳費前開通網上支付功能)。
            招聘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比例未達到開考條件而取消的,網銀將退還該崗位所有報考者已繳納的人才招聘服務費。
            5.網上打印報名表、準考證或免筆試通知、取消招考崗位通知。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且已繳納人才招聘服務費的報考者,請于7月23日上午9:00—7月24日22:00前自行上網打印《報名表》、《準考證》。
            (四)資格復核
            面試前,所有進入面試的人選由市人事行政部門和招聘單位進行資格條件復核。
            1.進入資格復核的面試人選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三份,并依序裝訂成冊:
            (1)2011年應屆畢業生:報名表、準考證或免筆試通知書、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廈門生源或參照廈門生源相關證明材料。
            (2)往屆未就業畢業生:報名表、準考證或免筆試通知書、身份證、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廈門生源或參照廈門生源相關證明材料。報考編內崗位的還須提供:畢業研究生登記表、碩士學位授予通知等材料復印件(須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3)社會在職人員:報名表、準考證或免筆試通知書、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或行政 介紹信,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廈門生源或參照廈門生源相關證明材料。報考編內崗位的還須提供:畢業研究生登記表、碩士學位授予通知和畢業生轉正定級表、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登記)表、工作變動審批表等材料復印件(須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2.資格復核時間、地點:7月26日(上午8:30-11:30),廈門市社會福利中心大樓19樓(廈門市思明區嶼后南里238號)。
            (五)特別提示
            1.本次招聘與市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11年夏季招聘使用相同的報名系統并同時進行,每人可報符合崗位條件且筆試科目相同的兩個崗位:在第一崗位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再報第二崗位。
            2.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及時提交合格照片的報考者將無法打印《準考證》或《免筆試通知》,由此造成無法參加考試的情形,不退還人才招聘服務費。
            四、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專業科目)、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專業科目(即崗位相關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技能),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卷面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筆試時間:7月25日上午9:00—11:00,地點見準考證。
            參加筆試的報考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筆試采用機讀答題卡,統一使用2B鉛筆涂卡作答。考生應自帶:黑、藍鋼筆或黑、藍圓珠筆,2B鉛筆,塑料筆擦,墊板及小刀。
            1.筆試成績將在廈門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上公布。
            2.加分規定
            (1)廈門生源和符合參照廈門生源畢業生參加招聘考試的,筆試成績為筆試卷面分加10分。加分不設上限。
            (2)參加福建省級和設區市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等項目(含省內生源參加外省上述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為兩年及以上,于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試卷面分加3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廈門生源報考事業單位可同時享受加分,各項加分不設上限。
            (3)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不享受筆、面試加分優惠。
            (二)面試
            1.從報考我中心第一志愿筆試成績上合格線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從報考該我中心第二志愿且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面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合格線為75分。
            3.面試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評報考者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實行面試考官當場打分,當場公布面試成績。面試考官人數為7人,其中本單位不超過3人。
            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三)綜合成績的計算
            報考者專業科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成績。
            五、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人選從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與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同崗位2個以上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時,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由招聘單位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二)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身份證、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張按時到招聘單位指定地點集中體檢,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崗位另有注明的除外)。
            (三)已就業的報考者應于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其工作調動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四)考核。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的報考者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復查。
            (五)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從綜合成績上合格線人員中依次遞補。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市衛生、人事行政部門和招聘單位綜合考慮筆試、面試等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六、聘用
            (一)根據崗位要求和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廈門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和招聘單位公示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市主管部門、市人事行政部門審批,辦理相關手續。
            (二)招聘單位依據國家和廈門市有關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養老保險執行廈府〔2004〕178號文件)。本次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指定的時間內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2011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博士學位延長至2011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它事項
            (一)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人事、財務、監察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一)招聘政策、考務等問題,請查詢廈門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報名手續、招聘條件等問題,請咨詢招聘單位。網絡報名遇到的技術疑難問題,請咨詢0592-5565518。
            (二)本次公開招聘崗位要求衛生專業的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
            (三)取得國外學歷、學位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的人員,須是在國(境)外學習取得的且有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明。
            (四)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學位(崗位另有注明的除外),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本專業學歷、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
            (五)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方向”,報考者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或主干課程學習成績表或論文發表情況或學校證明等有效憑證。
            (六)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事關系在廈門”系指經人事行政部門辦理人事關系入廈審批,且已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人事關系介紹到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報到上崗。已實現就業但尚未到人事行政部門報到的大中專畢業生報考崗位要求為社會在職人員的,須在本次招聘報名截止日(含)前,到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辦理就業手續,方可報考該崗位。
            (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工作經驗”,報考者須提供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或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崗位證明等有效憑證。
            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經驗)。
            (八)未就業畢業生系指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后尚未到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辦理就業審批及報到手續的人員。
            (九)戶籍要求為廈門的,不含在廈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
            (十)年齡、工作經歷(經驗)、戶籍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1年7月14日)。
            如:最高年齡要求30歲是指1981年7月15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十一)廈門生源(含參照的畢業生)未就業畢業生不受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戶籍限制。
            (十二)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實施監督。
            (十三)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廈門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站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上述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工作。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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