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是經福建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組建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新校區座落于福州市閩侯荊溪,占地537畝。現設有護理、藥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助產、口腔工藝技術、衛生信息管理等17個專業。經研究同意,2011年第三批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碩士以上工作人員8人,現將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綜合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熱愛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除生物制藥技術教師、藥品經營管理教師崗位外,其余崗位要求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體檢合格(體檢按錄用公務員現行標準執行);
5、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同時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二、相關待遇:
1.正式聘用人選,與我院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伍年(含第一年的試用期,研究生含半年試用期)。試用期內經考核不符合其崗位要求的將予以解除合同。
2.聘用人員辦妥有關招聘手續后,其在聘用期間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福建省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3.享受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工傷、生育保險等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公開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7月21日(正常工作時間)。
2.報名要求:
(1) 應聘人員將身份證、個人簡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非應屆生還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及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復印件寄我院人事處,同時,請將個人詳細簡歷(注明應聘崗位)電子版發送至郵箱:fjwzyrsc@163.com。
(2) 應聘人員應對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我院人事部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后,在學院的網站上公布符合條件人員名單或電話通知本人,請所有應聘者及時查詢相關信息。來校考核時,請攜帶本人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報名資格復審。
(四)考核
研究生崗位的聘用程序,按照省公務員局有關文件采取考核聘用方式進行。
具體考試考核時間請留意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通知。
根據閩人發〔2007〕104號文件規定,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選收取考務費80元/人。
(五)公示及確定人選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核情況,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根據用人單位安排,到指定醫院集中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選按規定進行七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我院與聘用人員按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的有關政策,簽定聘用合同等手續。
五、未盡事宜由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式: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地址:福州市閩侯荊溪關口366號,(可乘33、38路公交車或從洪山橋西客站乘坐中巴到我院下車)]
郵 編:350101
聯系人:吳老師
聯系電話:0591-22869970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2011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