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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泰寧縣部分事業單位2011年考試招聘工作人員通告

          時間:2011-07-11 05:3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福建省泰寧縣部分事業單位2011考試招聘工作人員通告
           
          根據泰寧縣公務員局《關于貫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相關文件的通知》(泰人[2006]83號)有關 規定,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泰寧縣公務員局將于近期開展2011年泰寧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有關要求
          本次共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8名。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信息將于2011年7月6日在 三明市公務員局網站(smrsj.gov.cn)和泰寧縣政府網站(http://www.fjtn. gov.cn)向社會統一公布,詳見《泰寧縣201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和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五)年滿十八周歲以上,首次聘用到事業單位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四十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特殊崗位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公布的年齡要求為準;
          (六)具備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專業技能及其他資格條件(報考人員的學歷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招考對象為大專及以下學歷的限招三明生源(三明生源指三明市轄區內12個縣(市、區)的生源),外地生源畢業生應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學士)以上學歷、學位。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
          (一)報名方法: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7月18日至7月22日(正常上班時間)。
          (三)報名地點:考生可于報名時間內直接到泰寧縣公務員局專技股(縣政府大樓南面4樓)報名,咨詢電話:0598-7832561,聯系人:王青。
          (四)考生報名時,可提前登錄泰寧縣政府網(http://www.fjtn. gov.cn)下載(或現場領取)填寫《泰寧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攜帶個人身份證、畢業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提供不出報 到證的須說明原因)、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能證明其從業資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在職人員報名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有關證明),同時提交四張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二寸證件彩照,按規定繳納80元報名費;考生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五)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審核。不符合相應崗位報考條件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 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名。審核未通過的,縣公務員局將電話通知考生本人并負責退還報名費。
          (六)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考者通過弄虛作假、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應聘資格的,或在考試、體檢、考核中舞弊、欺騙組織的,一經發現,除取消考試或聘 用資格外,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
          2.外縣報考人員可于8月2日至8月5日持身份證到三明市人事考試中心(市物資大廈六樓)領取準考證和報名發票,考生可拔打咨詢電話(8252736)進行詢問;本縣報考人員可于8月4日到泰寧縣公務員局專技股(縣政府大樓南面4樓)領取準考證和報名發票。
          3.參加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在2011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按2011年應屆畢業生對待。
          4.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驗”。
          四、考試辦法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由三明市公務員局統一組織,筆試時間定于2011年8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進行,筆試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省情等;題型全部為客觀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時 間120分鐘。此次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考場設在三明市區,詳見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 考證和身份證。
          2.各招聘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個別崗位經公開報名后,達不到3:1仍需開考的,用人單位應書面說明理由,經縣公務員局同意后方可開考。
          3.考生可于筆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登錄三明市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smrsj.gov.cn)或泰寧縣政府網(http://www.fjtn. gov.cn)查詢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合格線由縣公務員局統一劃定和公布。
          (二)面試
          1. 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對個別專業技術崗位的報考者,也可采取專業技能實地操作等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向報考者公布,面試結果在當次面試結束第二天由招聘單位及時通知報考者。
          2.進入面試的考生,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筆試成績合格線,在上合格線的人選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上線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3.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由縣公務員局負責通知。進入面試的考生由于各種原因在面試前正式放棄參加面試,造成進入面試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可經縣公務員局批準,在報考該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
          4.如個別崗位只有一名考生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通過面試進入體檢環節。
          5.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面試入闈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核,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提供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原件等材料。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1.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5:5比例(即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相加計算總分,并在泰寧縣政府網(http://www.fjtn.gov.cn)上加以公布。
          2.同分判定: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成后的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3.對志愿服務西部、服務欠發達地區及“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符合加分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報考泰寧縣事業單位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加5分。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在筆試后五天內向縣公務員局專技股出具有效證明,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五、體檢、考核和聘用
          根據招聘崗位人數以1:1的比例,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若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體檢: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通知和組織擬聘人選到縣級以上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 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執行(不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費由體檢者本人自理,體檢缺席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核: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對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首位并經體檢合格的報考者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應聘資格復審(核實報考者的報考條件,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 審為準)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計生及綜治等方面的情況。
          3.若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應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招聘單位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標準,確定考試成績、考核情況、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人選,在有關媒體上進行公示七個工作日后,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項
          (一)報考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二)報考崗位要求為“專門職位”的是指專門針對在我縣進行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服務社區及 “三支一扶”計劃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而設立的崗位,報考者報考“專門職位”后,即不再享受相應加分政策。
          (三)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中“××類”所 列專業的報考者均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中任一學歷(位)報考;
          相關專業設置可參考《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通過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考網HTTP://SY.FJKL.GOV.CN查詢)。
          (四)屬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農村“二女計生戶”的報考人員可減免有關考務費用。這些報考人員應在報名當天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特困家庭的 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屬于農村“二女計生戶”的由鄉級及以上計生部門出具證明和 復印件),到報考現場辦理減免報名費用的手續。
          (五)三明市公務員局網站(smrsj.gov.cn)和泰寧縣政府網(http://www.fjtn.gov.cn)是人事部門與報考者的主要聯系渠道,請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陸該網站了解最新通知等有關信息。
          (六)公開考試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泰寧縣公務員局:0598-7866383
          泰寧縣監察局: 0598-7836313
           
          附件:1.《泰寧縣201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泰寧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泰寧縣公務員局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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