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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福建省東山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衛技人員)方案

          時間:2011-07-14 10:1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2011年福建東山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衛技人員)方案
           
          為優化我縣衛技人才隊伍結構,提高衛技人員整體素質,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擇優聘用衛生技術人員30名(詳見附表),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已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未就業應往屆大中專畢業生。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3年7月27日至1981年7月27日之間出生),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以上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93年7月27日至1976年7月27日之間出生)。
          (二)招聘條件:
          1.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具有全面履行本職位職責的能力;
          3.符合招考職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要求。詳見《2011年東山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衛技人員)職位條件一覽表》。
           
          二、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25日---7月27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東山縣衛生局。報名工作由縣衛生局統一組織。
          3.有關要求:報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未領就業報到證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持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后留證明原件和證件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張,報名費80元。
          報考者也可委托親友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4.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數比例達不到3:1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報經原批準機關批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
          三、考試方法
          報考碩士學歷職位的考生不筆試、不面試,經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該職位不再開考;報考本科學歷職位的考生只面試,不筆試;報考中專及以上、大專及以上學歷職位的考生只筆試,不面試。
              (一)筆試時間和內容
          1.筆試時間。2011年8月6日下午2:30—4:30。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
          2.筆試內容:醫學基礎知識,不指定考試教材。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45分及以上為合格。
          3.試卷采用機讀答題卡,統一使用2B鉛筆作答,考生應自帶考試用具。
          (二)面試時間和內容
          1.報考本科學歷職位的考生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內容:醫學類職位面試內容為醫學知識;非醫學類職位(包括:信息科、財務科、縣醫院的藥劑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檢驗股)面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對象與招聘計劃數為1:1的,面試成績70分以上為合格。
          3.面試由東山縣人事局、東山縣衛生局組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筆試加分事宜
           東山縣戶籍的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在東山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畢業生視同東山縣戶籍和東山縣報考者;2011年7月27日前常住戶口在東山縣或東山縣生源的畢業生,均視為本縣報考者。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畢業生、參加“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或“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大學生可享有筆試成績加分待遇。其中,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人發[2006]10號執行,“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委辦[2006]73號執行,“志愿服務西部”和“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大學生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團閩委聯 [2007]7號執行。有關加分證明應于報名時一并提交審核,逾期按不加分處理。
          四、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體檢。按筆試成績(含加分)或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成績相同時,加考面試一場,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依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要求執行。體檢工作由東山縣人事局、東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
          (二)考核。體檢合格的考生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東山縣人事局、東山縣衛生局負責。
          (三)選崗。同一職位選崗順序按成績高低順序進行,考生不選擇用人單位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及放棄聘用資格所空缺的職位,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四)聘用。對擬聘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納入編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
           五、其他
           1.本方案由東山縣人事局、東山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2.未盡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辦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漳委辦發〔2006〕24號)文件執行。
           3.考試成績、加分、體檢對象等有關招聘信息將通過“東山人事人才網”發布。
           
           
           
           
           
                    東山縣人事局         東山縣衛生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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