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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荔城區部分機關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考試通告

          時間:2011-08-20 14:04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莆田市荔城區部分機關事業單位2011招聘工作人員考試通告
           
          為滿足我區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國家、省和本市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2011年荔城區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一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本次參加招聘單位共有33家,其中:其中黨群系統機關事業單位7家,政府系統事業單位26家,計劃招聘人數51名。
          1、事業單位專技崗位:44個職位,招聘47名;
          2、機關工勤崗位:4個職位,招聘4名。
          招聘的具體崗位、基本條件等附后。
          二、報考的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其他:
          1、報考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指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
          2、留學回國人員可按應屆畢業生報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3、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2011年春季版)中“××類”下所列專業的報考者均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任一學歷(位)報考。招聘職位條件要求為具體專業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報考條件可放寬職位該專業所屬的大類專業。
          4、招考崗位年齡要求為30周歲(含)以下,指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可放寬至35周歲(含)以下,指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
          5、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9月5日。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近三年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現役軍人、在職人員(人事代理人員除外)、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三、報考對象范圍
          莆田市籍貫的畢業生。
          四、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請考生認真核對清楚崗位條件后報名。考生的資格確認以復審為準,復審工作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時間安排在面試前15天左右,進入面試人員在資格復審時不合格或放棄的,予以該職位合格線以上按成績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主要是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通過對有關證書、文件資料和本人身份證等證件的查驗,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復核時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戶籍證明)、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網上學歷查詢打印件(以中國高等學校教育信息網www.chsi.com.cn為準)及職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當復審意見不一致時,由組織人事部門裁定。
          2、報名時間:2011年9月5日-9月9日下午6:00點止。(上班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荔城區人事局(莆田市鳳凰山廣場北側荔城區辦公綜合樓八層)。咨詢電話:0594-6903992
          投訴電話:0594-6903990
          3、報名要求:考生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1)每個考生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必須和選報職位要求相符。⑵報考須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報到證原件,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張;⑶報名表一張,表格自行下載。(4)報名費80元。⑸報考表必須由考生本人填寫。
          報考人員應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如實反映本人情況,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填報信息失真,有弄虛作假,涂改,持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或聘用資格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
          五、考試辦法
          根據“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資格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總分各100分。
          (一)筆試
          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方可開考,否則取消該職位。招聘人數為1人以上的職位,如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不足1:3,則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聘人數。
          1、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筆試時間、地點:
          時間:9月25日上午9:00-11:00
          地點:荔城區中山中學。
          注意事項: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統一使用2B鉛筆在機讀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自備考試用具。
          3、加分事宜: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報名后將為服務國家西部計劃、省市級“三支一扶”畢業生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和優秀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等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辦理審核認定手續,辦理截止時間為9月9日下午6:00點。具體加分事項在市公務員局、荔城區政府和區人事局網站上公布。
          4、成績公布:成績公布前由區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劃定合格線。成績將在市公務員局、荔城區人民政府信息網、區人事局網等有關網站公布。
          本次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否則不予入場參加考試。
          (二)資格復核和面試
          資格復查工作由組織和人事部門聯合負責,審查合格的,發給面試證。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參照公務員考錄的結構化面試方法。
          3、面試人選的確定:按照每個崗位招考計劃數的3倍從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如果個別崗位考生按1:1比例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
          4、面試成績的計算:
          面試評分實行每位評委獨立評分辦法。考生面試成績計算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再計算其他有效分的平均值(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5、面試考官從市公務員局考官庫中隨機抽取。
          六、總成績的計算、公布
          1、總成績計算:以考生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之和為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先,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進行加試,加試辦法另行通知。
          2、成績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面試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所有考生的成績在市公務員局、荔城區人事局網站上公布。
          七、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根據招聘職位的計劃人數,按1:1的比例從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進行體檢。
          2、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實行(部分行業、部門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允許申請復檢一次,并以復檢結果為準。
          3、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因體檢放棄或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職位,按照面試后總成績從合格線以上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生體檢費自理。
          八、考核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和計生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生在高等學校學習期間受學校嚴重警告處分、留校察看及以上違紀違法行為的,取消招聘資格。
          考生應注意配合及時調取個人檔案。
          九、遞補、聘用
          招聘機關按有關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從體檢和考核結果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按規定在市公務員局、荔城區人事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程序辦理就業手續。
          考核不合格被淘汰后的空缺,按照面試后總成績從合格線以上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試用期一年,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時間從試用期算起),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擬聘用的人員應在招聘機關指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十、有關事項
          1、荔城區人事局網站(www.lcqrsj.com)是與報考者的主要聯系渠道,請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陸本網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試信息。
          2、符合聘用條件,個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的,經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整個招聘過程接受區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荔城區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莆田市荔城區委組織部
          莆田市荔城區人事局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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