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招聘考試中,下列人員不參加統一筆試,由我院組織面試考核合格后,報地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辦公室,經體檢合格即可按招聘計劃辦理聘用手續: 1、招聘職位所需學歷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 2、招聘職位面向“211工程”(含“985工程”)及同批次本科院校錄取的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的報考人員。 3、招聘職位所需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并標注為緊缺專業職位的人員。 (三)考試成績的計算 教師職位考生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占60%計算;其他職位考生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占50%計 算;按規定不參加筆試的考生的綜合成績按面試(專業測試)成績100%計算。考生綜合成績6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考生的綜合成績將在網上進 行公布(網址同上)。 六、體檢 體檢人員按各招考職位參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從合格人員中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
體檢工作程序、項目及標準參照《貴州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進行。體檢在地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不合格的,從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遞補人員。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對象。由我院人事處具體負責考核工作,在職考生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工作實績;應往屆畢業未就業的考生主要側重于在校表現和現實表現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生活作風問題; 3、有犯罪前科和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4、沒有考核依據(如個人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 5、發現有其他較嚴重疾病; 6、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犯勞動或學習紀律; 7、面向畢業生招聘的人員在考核中發現已被其他單位正式錄、聘用; 8、不符合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9、考核政審時,未能交驗招考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學校出具的已畢業的有效證據; 10、其他經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考核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考職位人數的,從該職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體檢合格者列入考核對象。 八、聘用審批
(一)經筆試、面試(專業測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地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在《銅仁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銅仁學院人事處網頁上進行公示。 (二)公示結束無影響其聘用問題者,由我院人事處按規定辦理審批及聘用手續 九、招聘紀律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十、其他
(一)本實施方案由銅仁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二)銅仁學院2011年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聯系電話:0856-5230902。 (三)招聘監督電話:0856-5221721。 銅仁學院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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