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統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則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單位缺編實際,編制公開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審批、備案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人數
全縣共招聘人數101人。具體內容見《息烽縣2011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的2011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到貴陽市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由貴陽市統一選派的“一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人員,以下簡稱“五項目”人員。
4.除定向到本縣的應往屆畢業生外,其余定向生均不能報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處分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審查的人員;
(2)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結論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的人員;
(4)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試用期及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5)定向到本縣以外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專業和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5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備報考崗位專業所需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備報考崗位專業所需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5歲(1966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報考教師崗位的需具備相應層次、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報名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持教師資格證辦理機構出具的符合辦理相應學科、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條件的證明方可報名);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情見招聘職位一覽表);
7.經貴陽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的其他情況。
四、時間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6月23日至6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報名地點:息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永靖鎮南大街虎城大道轉盤處)。
3.報名費:按有關規定每人100.00元標準執行。
4.準考證發放時間為7月7日至7月8日。
5.領取準考證地點:息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領準考證憑條(交費發票)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1.《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考試時間:7月9日(星期六)。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3.非師范類崗位的專業測試、面試,由息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商縣紀委及監察局等單位共同完成,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師范類教師崗位的試教工作由息烽縣教育局牽頭,商縣紀委及監察局等單位共同完成,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于2011年7月15日在息烽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ifeng.gov.cn/)等新聞媒體網站上公布。 (四)受理查分
受理查分時間為2011年7月18日上午9:00-下午4:00,受理查分地點:息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調科三樓312室。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組織工作 報名工作由縣招聘單位和縣招考工作辦公室統一組織。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持畢業證、學位證(2011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資格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在職人員同時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名(中、小學教師需持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報考人員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清楚,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張。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按照簡章和崗位一覽表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名,并提供與之相符且真實有效的報名材料。如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人員應確保所留聯系電話準確、暢通,因所留電話不準確或因考生原因造成無法聯系影響考試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招聘崗位計劃與報名人數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此比例的,可調整招聘計劃。如調整后,仍達不到該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加分政策 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息烽縣民族鄉鎮職位的,在《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中加5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進行)。 (四)加分確認
加分確認的審查工作由縣招考辦負責。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現場填寫《息烽縣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提交“加分審核處”進行審查。提交《加分申請表》的同時,須提交屬于少數民族的證明材料。
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前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在息烽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ifeng.gov.cn/)上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在《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總成績中予以加分。
加分確認在報名時同步進行,報名結束后不再受理。
六、考試 考試按管理崗位(A類)、專業技術崗位(B類)、教師崗位(C類)三個類別實行分類考試。 報考A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和面試。 報考B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專業測試和面試。 報考C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和試教。 報考人員須參加簡章規定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何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則取消下一科目考試資格。 (一)《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為閉卷考試,考試不指定參考書。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不含戶口簿、駕駛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和準考證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專業測試 報考B類崗位的,按照《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三)面試 報考A類崗位的,根據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考生的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報考B類崗位的,按《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占30%和專業測試成績占40%計算,根據兩科成績之和,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四)試教 報考C類崗位的,根據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考生的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不低于1∶3,不高于1∶6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試教人選。 試教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試教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聘用。 (五)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以下比例分類計算: 報考A類崗位的,總成績按《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 報考B類崗位的,總成績按《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占30%、專業測試占40%、面試占30%計算。 報考C類崗位的,總成績按《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占40%、試教占60%計算。 筆試、專業測試、面試(試教)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六)其他
如遇某崗位進入面試(專業測試、試教)人員末位考生考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專業測試、試教)。 如A、C類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試教)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是否進行面試(試教),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報市招考辦確定。 如B類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專業測試或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是否進行專業測試或面試,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報市招考辦確定。 因計劃調整或取消的擬面試(專業測試、試教)人員,其面試(專業測試、試教)資格同時取消,并向社會公告。 面試(試教)前將對擬參加面試(試教)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核合格者,參加面試(試教);資格審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試教)資格,并按該崗位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專業測試、面試(試教)時間和地點在息烽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ifeng.gov.cn/)上另行通知。 七、體檢 各招聘崗位參加體檢的考生按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同一職位未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則A類崗位以面試成績、B類崗位以專業測試成績、C類崗位以試教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考核對象,則按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本單位的擬聘用人員考核工作。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對象。 在職考生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其它考生主要以現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考核要做到全面、真實、客觀、公正。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縣招聘工作辦公室審定,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的; (四)發現有其它較嚴重疾病的; (五)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犯勞動紀律的; (六)考察對象系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且試用期及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七)截止2011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等證書的; (八)不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或提供報考崗位所需報名材料弄虛作假的; (九)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 考核出現不合格情況是否遞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報市招考辦決定。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專業測試(試教、技能測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并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考試成績等。經公示合格的人員,填寫《貴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報市人力資源社保局審批。被聘用人員按管理權限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和三年服務期制度,并到政府人事部門進行合同鑒證。
十、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理。 十一、在招聘過程中,縣招辦發布的各項招考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崗位、崗位名次、專業測試、面試、試教等內容)都將在貴陽市人事人才網(http://www.gyrc.com.cn)、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息烽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ifeng.gov.cn/)上公布,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請考生密切注意。
十二、本簡章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1-7721344、7727255 監督電話:0851-7721227
息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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