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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貴州省天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7-22 08:3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2011年貴州省天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和州人事局《關于印發<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州人發[2006]10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2011年我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工作人員共287名(具體招聘單位及職位見《天柱縣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戶籍或生源系黔東南州的應、往屆中專、中師(中專、中師學歷報考者僅限本縣戶籍或生源)及以上學歷未就業畢業生、在職職工及其他人員;
          2、2011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具有學士學位及以上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碩士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戶籍不限;
          3、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到黔東南州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戶籍不限。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擬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分別放寬到40周歲(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和45周歲(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內。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標準。
          5、定向招考聘用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且現仍在天柱縣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截止2011年7月31日需服務(任職)期滿一屆的人員。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8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1年7月3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以及參加2011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3、在讀的非2011年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不符合招聘職位相關條件要求的人員;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其他情形的。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1日-5日(節假日不休)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天柱縣勞動力人才市場(縣政協對面)
          3、報名要求:
          (1)填寫《天柱縣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份。報名登記表請考生在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qdn.gov.cn
          (2)報名需提供相關材料。報考人員需持畢業證(2011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職位條件要求本州或本縣生源,現戶口不在本州或本縣的,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書面證明;在職人員須持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委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名;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張。
          (3)報名考務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100元)。按照中共黔東南州委、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黔東南黨發〔2009〕9號)中有關對應屆高校特困畢業生免收報名費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可到所在學校學生資助機構申請,由所在學校或學生資助機構出具相關特困生的書面證明(同時出具原在校時資助機構審辦助學貸款或貧困生補助原始證件),經確認符合條件者即可免收報名費。免收報名費的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
          (二)報名資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其專業條件,以該職位要求的學歷的畢業證書載明的專業為準)進行資格核準,經核準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簽署同意報名意見。
          (三)資格復審
          報名工作結束后,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抽派人員組成資格復審小組,對已繳納報名費的考生材料對照招聘方案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工作必須在報名結束后15天內全部完成,對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報名考生,由資格復審小組通知考生改報符合的崗位或退還報名費。

           


          (四)考試方式方法
          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聘用單位的一個職位。考試方式方法將根據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①一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和超過1:3比例的,需組織筆試,筆試后再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及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②一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在1:3以下(不含1:3)的,如該職位報考人員的學歷均為大學專科及以上的,可不再組織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環節;如該職位報考人員學歷既有大學專科又有中專或全部為中專的,則該職位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
          ③一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在1:1以內的,如該職位報考人員的學歷為大學專科及以上的,可采取考核考察選拔的方式確定擬聘用人選(報考天柱民中、二中、三中、職中、幼兒園教師崗位除外),但擬聘用人選在校所有學科的平均成績不得低于70分(成績單上學科成績未標明具體成績分數的,按優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計);如該職位報考人員學歷為中專的,則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需進行筆試考生的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考生于2011年8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報名收費發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筆試和面試(試講、試播)
          (一)筆試
          應聘天柱縣廣播電視臺播音員職位的先進行試播,試播方案另定。
          筆試為閉卷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能力)。
          本次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考務工作由天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筆試時間為2011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統一設在天柱;具體地點見準考證。筆試考生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不含戶口簿、駕駛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考試成績在“天柱縣人民政府網”(
          www.tianzhu.gov.cn
          (二)面試(試講、試播)
          筆試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生筆試成績向社會進行公示無異議后,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考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報考比例在1:3及以上的崗位,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以上比例的,參加筆試考生的筆試成績須達到所有參加筆試考生(不含缺考、違紀考生)筆試成績平均分及以上的,可進入該招聘職位的面試(試講),但面試(試講)成績須達到本次面試所有考生(不含放棄面試考生)面試(試講)平均成績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入闈體檢。
           

          報考比例在1:3及以上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因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含直接入闈面試,但面試人員比例達不到1:2)的,考生面試成績分數需達到本次面試所有考生(不含放棄面試考生)面試平均成績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如參加面試考生面試成績達到本次面試所有考生面試平均成績的人數超過本職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面試(試播、試講)工作由天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應聘教師崗位的試講工作由天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牽頭,由縣教育和科技局具體組織實施。應聘播音員崗位的試播工作由天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牽頭,由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具體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招聘職位工作的能力情況。報考高中及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面試以試講形式進行;報考職中教師崗位的,面試以實際操作或試講的形式進行;報考縣廣播電視臺播音員崗位的,面試以試播的形式進行;報考其他事業單位的(含教育系統管理崗位及財務、醫務崗位人員),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由天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確定,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試講、試播)時間另行確定,并在“天柱縣人民政府網”(
          www.tianzhu.gov.cn
          (三)總成績計算辦法
          1、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一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在1:3以下(不含1:3)的,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四、體檢
          按各招考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對于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在1:3及以上的職位,按各招考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試講),以再次面試(試講)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如出現體檢前放棄或者體檢不合格或者體檢合格后放棄考核聘用的,則從該職位參加面試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對于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超過1:1而又未超過1:3(含1:3)的職位,直接入圍面試(試講)考生的面試(試講)成績須達到本次面試(試講)考生(不含缺考、違紀考生)的面試(試講)平均成績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均達到平均成績的,按各招考職位計劃1:1的比例以面試(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否則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由天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應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可復查的需當場復查。當場復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和復查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和復查醫生注明情況,視為認可體檢考生檢查和復查結果。當場不能復查的,由體檢組確定復查時間并通知考生。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等情況進行考核。學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在職人員以在原單位的現實表現、年度考核和檔案為主要內容。如出現放棄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或者考核合格后放棄聘用的,則從該職位參加面試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
          (一)2008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二)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1年7月3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以及參加2011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三)在讀的非2011年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五)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稱職(不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七)截止2011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擬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的;
          (八)不符合招聘職位相關條件要求的人員;
          (九)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20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十)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十一)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如紋身等)。
          六、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一定范圍內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舉報人無論是采取來訪、信訪、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反映問題須留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和詳細住址,否則,不予受理。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屬新參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崗位的人員,由聘用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審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再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屬正式干部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由縣組織人事部門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對報考鄉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鄉鎮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務中心、鄉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鄉鎮財政所、鄉鎮水利站、鄉鎮農業服務中心、鄉鎮國土資源所、鄉鎮計生站、鄉鎮衛生院等招聘職位的考生,在聘用前,分別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選擇確定具體職位。具體職位確定后,因放棄等原因涉及遞補的,缺什么職位遞補什么職位,不再重新由考生選擇。
          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聘(錄)用(勞動)合同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聘用人員應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被正式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見習期),三年內不得參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調動等事宜,有關事宜將在用人單位與受聘對象簽訂聘用合同中予以約定。
          同時考取州內多個縣(市)或其他地區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選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正式行文聘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縣(市)或其他地區。
          七、在招聘過程中,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天柱縣人民政府網站(
          http://www.tianzhu.gov.cn
          八、紀律監督
          (一)招聘工作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面試考官、體檢檢查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公開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監督。
          九、天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責任主體,未盡事宜由天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7529768(天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考核獎懲辦公室)
          0855-7522475(天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辦公室)
          0855-7525928(天柱縣勞動力人才市場)
          監督電話:0855-7522419(天柱縣紀委、監察局)
           

          查詢網址:天柱縣人民政府網(
          http://www.tianzhu.gov.cn))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考生填寫、提供信息錯誤或弄虛作假,以及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聯系不上考生等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天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傳欄、天柱縣勞動力人才市場公布。)、天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傳欄(燈光球場)、天柱縣勞動力人才市場公布(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相關事宜均在此公示、公布)。)或天柱縣人民政府網站(網址:(www.tianzhu.gov.cn))下載并按要求填寫,統一用A4紙打印。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如報考的招聘單位具體職位未明確的,只填寫招聘單位(如“鄉鎮衛生院[臨床]”),聘用時從綜合成績(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在1:1以內的崗位按在校平均成績,在1:2的崗位按面試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選擇具體職位。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真實清楚,如填寫錯誤或填寫虛假信息,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必須持有委托人簽名且按手印的委托書,并視同考生本人填寫,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責任由本人承擔。如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要保持通訊暢通,所填寫的聯系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如有變動,請及時與天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考核獎懲辦公室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天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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