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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海南省文昌市中小學校醫招聘工作公告

          時間:2011-07-04 16:1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海南省文昌市中小學2011年校醫招聘工作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學校醫療衛生保健工作,切實加強學校校醫隊伍建設,保證師生身心健康,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5名中小學校校醫。
          一、工作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合同管理”和“公平、公正、公開、陽光操作”的原則。
          二、領導機構(略)
          三、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一)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臨床醫學相關專業畢業生。具有執業醫師以上資格,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76年7月1日后出生),戶籍不限。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三)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
          (四)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服從組織安排。
          (五)具有扎實的文化基礎知識和較強的業務能力。
          (六)身體健康、儀表端正、口齒清楚,經體檢符合標準。
          四、招聘崗位
          此次公開招聘中小學校校醫共25名。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站、文昌市廣播電視臺、文昌市教育信息網等媒體上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15日—7月25日。
          2、報名地點:文昌市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要求:
          報名者須提供下列資料:(1)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驗原件收復印件);(2)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提供計劃生育證明;(3)競聘人員思想表現鑒定表(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單位做出鑒定意見);(4)在職人員應聘的,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意見證明;(5)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相片2張。
          經審查合格后辦理準考證,請報名者于8月1日至6日到文昌市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4、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或取消計劃招聘的職位。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
          1、考試內容
          1)筆試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臨床醫學專業知識(包括內科、外科、婦科、兒科、藥學、病理、生理、診斷等知識點)。筆試成績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養和專業基本功,采取答問形式進行評價考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為10分鐘。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計入綜合成績總分。
          2、考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初定為2011年8月中旬。筆試具體地點及時間詳見準考證。
          2)面試時間初定為:2011年8月下旬。屆時將在市教育局公布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具體地點及時間。
          六、招聘錄用辦法
          (一)筆試采取封閉形式統分,依據筆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數以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對象。
          (二)招聘工作采取定崗招聘的辦法。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照競聘者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用。
          (三)錄用的校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都要達到及格(60分)以上。
          (四)錄用的校醫,由教育主管部門安排到空編空崗的學校。不服從安排的,視為自愿放棄錄用資格。
          (五)若有自愿放棄錄用資格的,則按高分到低分遞補空缺。
          (六)向社會公示招聘情況,接受社會監督(7個工作日)。
          (七)擬錄用人員,集中在市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后,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批,辦理錄用手續。試用期1年。
          (八)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簽訂5年期限勞動服務合同(含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工資待遇:按我市現行工資標準執行,由市財政發放。
          (十)試用期滿后,被錄用的校醫應在所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才能申請流動。
          (十一)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招聘單位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送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社局核準。
          七、招聘工作紀律
          (一)招聘中小學校醫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政策性強的工作。工作人員應樹立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排除干擾,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其考試成績和錄用資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者,從嚴查處,決不姑息;對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四)在招聘工作過程中,廣泛接受社會監督,歡迎群眾舉報不正之風現象。舉報電話:63330871(市紀委信訪室); 63227892(市教育局監察股)。咨詢電話:63220821(市教育局人事股)、63224112。
           
          文昌市中小學校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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