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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河北省館陶縣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時間:2011-05-12 10:4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中組部、人事部關于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的相關規定,按照縣委常委會議紀要、縣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精神,借簽我縣歷次招聘教師成功經驗和外地一些做法,現就2011年招聘教師,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及辦法
          堅持依法、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嚴格程序,規范運作,陽光招錄。面向社會所招聘人員一是對我縣籍2011年師范類一本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通過簽約直接錄用,二是從我縣籍師范類三本及以上到2011年8月底前畢業生中通過文化考試擇優錄用;面向在我縣從教的“特崗教師”、“三支一扶”教師(以下簡稱“特崗教師”)所招聘人員通過文化考試招聘。對參加考試招錄人員采取先政審面試后筆試,按筆試成績分“特崗教師”和社會人員(按學校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所有招錄人員實行定向招錄,即報考定向到學校、學科。
          二、招聘對象、人數、崗位和條件
          1、招聘對象:一是在我縣從教的“特崗教師”和“三支一扶”人員;二是我縣籍師范類三本以上2011年8月底前畢業生;三是我縣籍2011年師范類一本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擬招聘人數崗位:一是我縣籍2011年師范類一本以上學歷的畢業生直接簽約,全部錄用,不占用招錄名額。二是從我縣“特崗教師”和“三支一扶”人員和我縣籍師范類三本以上2011年8月底前畢業生中招聘100人(其中在“特崗教師”中招聘30人,在我縣籍師范類三本以上2011年8月底前畢業生中定向招錄70人)。擬招聘崗位為語文24人(其中在“特崗教師”中招聘6人,其他招聘18人左右)、數學22人(其中在“特崗教師”中招聘6人,其他招聘16人左右)、英語13人(其中在“特崗教師”中招聘5人,其他招聘8人左右)、文科綜合4人(其中在“特崗教師”中招聘2人,其他招聘2人左右)、理科綜合5人(其中在“特崗教師”中招聘2人,其他招聘3人左右)、音樂10人(其中在“特崗教師”中招聘3人,其他招聘7人左右)、體育10人(其中在“特崗教師”中招聘2人,其他招聘8人左右)、美術8人(其中在“特崗教師”中招聘2人,其他招聘6人左右)、計算機4人(其中在“特崗教師”中招聘2人,其他招聘2人左右)(詳見附表2)。在我縣籍師范類三本以上畢業生中招聘崗位依據報考崗位(分學校分學科)人數進行調整,具體崗位另行公布。
          3、招聘條件: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③恪守職業道德,具有愛崗敬業精神,熱愛教育事業;④身體健康(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⑤到2011年8月底前已取得畢業證或能取得畢業證書;⑥必須是我縣籍生源或在我縣從教的“特崗教師”和“三支一扶”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1、宣傳發動(2011年5月3日—5月16日)
          通過館陶教育網、縣電視臺發布招聘教師公告,印發招聘簡章,與一本及以上師范類院校畢業生辦公室聯系,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真正把最優秀人才選聘到教師隊伍中來。
          2、政審面試及報名(2011年5月17日—5月20日)。
          符合招聘對象要求和招聘條件的,2010年及以前畢業生需帶①畢業證書,②教師資格證書,③就業協議書,④報到證,⑤身份證明(在我縣從教的“特崗教師”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員必須提供長期有效身份證)等5項原件及復印件。在核實身份后,對其畢業證在中國學歷認證網上現場認證(確認碼由本人通過手機發送短信提供,凡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2011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①學生證,②在校證明,③身份證明,④就業協議書等4項原件及復印件。
          所有報名人員須先進行政審面試,政審面試由縣文化教育體育局負責,縣監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合格后填寫報名信息和志愿,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各種信息確認無誤后現場攝像并在報名信息表上加按指紋。報名費200元。
          3、與一本及以上人員簽約(2011年5月24日-5月27日)
          一是到我縣籍生源較多的一本及以上師范類院校通過與畢業生見面,簽定就業協議;二是采取多種方式與我縣籍一本及以上師范類畢業生進行聯系,確定簽約對象,對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簽定就業協議。
          4、公布報名情況及具體崗位(2011年5月29日)
          依據“特崗教師”、三本以上2011年8月底前畢業生報名情況,確定招聘崗位及人數(崗位根據考生報名崗位人數而定)。在縣文化教育體育局、館陶教育中心網公示,公示時間為:2011年5月29日8時—6月4日18時,公示舉報電話:2825072。
          5、領取準考證(2011年6月10日—6月11日)。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到縣文化教育體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現場核對準考證信息。特崗教師由所在學校校長統一認證領取。
          6、組織考試(2011年6月18日)
          在縣監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下,縣文化教育體育局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文化考試。考試內容:語文、數學、英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分別以高中語文、數學、英語、文綜、理綜知識為主,其他學科以所報專業專業知識為主。

           


          7、公布考試成績(2011年6月29日—7月5日)。
          評卷結束后考試成績分兩類按崗位(即:特崗教師”、我縣籍師范類三本以上2011年8月底前畢業生)在縣文化教育體育局、館陶教育網公布。
          8、擬聘人員公示(2011年7月20日—7月26日)。
          對考試成績公示無異議,政治、身體條件審核合格者,“特崗教師”分學科、我縣籍師范類三本以上到2011年8月底前畢業生按定向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在縣文化教育體育局、館陶教育網公示7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2825072。
          9、簽定就業協議(2011年8月10日)。
          擬聘人員和縣文化教育體育局及用人學校簽定就業協議,我縣籍師范類三本以上到2011年8月底前畢業生錄用去向為所報考崗位,“特崗教師”錄用后仍在原學校任教。所有聘用人員在所聘崗位上至少服務5年及以上方可申請調動或離職學習,期間申請調動、離職學習的必須經縣主要領導簽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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