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連人〔2008〕50號)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30 名財政撥款事業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專業
具體招聘人數及專業崗位詳見《2011年贛榆縣招聘事業工作人員信息表》 2011年贛榆縣招聘事業工作人員信息表.xls。
二、應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專業崗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3、身體健康,具有與所招專業崗位相適應的素養和實踐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可分別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196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備擬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整個招考過程分為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七個階段。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3日 —5月13日。
2、報名地址:贛榆縣人才服務中心(贛榆縣新城區縣政府辦公大樓121室)。
聯系電話:0518-86217595
3、報名費:收取筆試費100元/人次,對按規定參加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免收報名費用。報名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 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4、報名時須填寫《2011年贛榆縣招聘事業工作人員報名表》 2011年贛榆縣招聘事業工作人員報名表.xls并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3張。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生證、身份證、雙向選擇推薦表的原件和復印件;往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證書、身份證、報到證或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5、縣人才服務中心負責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經審查合格的參加筆試。
6、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專業崗位。
(二)筆試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均為原件)。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未如實填寫報名表、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筆試成績達到60分方可進入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考人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過線人數與擬錄用人數不足3:1的,不予調劑。
3、面試成績為百分制,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數達到1:3的不設合格線,不足1:3的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書面通知考生。
4、總成績計算方法: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均采取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5、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1、根據考生總成績,按專業崗位擬錄用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五)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考核內容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工作有關規定執行。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考生總成績得分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六)公示
對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由縣相關部門組織調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為擬聘用人員辦理有關手續。受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為期一年的試聘合同書,經鑒證后,由縣人才服務中心為其辦理人事代理手續。試聘期滿經考核合格的,雙方根據招聘條件及有關規定,簽訂續聘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工作關系,個人自主擇業。
本公告由贛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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