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46號)、《錫山區事業單位補充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錫辦發〔2009〕68號)的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錫山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報名對象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為人民服務精神;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
5、身體健康,符合招聘職位回避的有關規定;
6、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一:《2011年錫山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介表》;
7、除職位有明確要求外,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除職位有明確要求外,無錫市區(不含江陰、宜興,下同)戶籍的社會人員和無錫市區生源地的2010屆、2011屆未就業畢業生可以報考。
二、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必須以本人最高學歷進行報名,每人只能報考公告中的一個職位。
2、獲得國外大學學歷和學位的,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提供由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3、工作經歷以與原單位簽訂的合同為準按實計算,以2011年 7月31日向前推算。
4、交納100元考試費。
三、報名
1、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
2、報名時間:2011年5月3日—2011年5月6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00—5:00)
3、報名地點: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錫山區二泉中路139號七樓707室)
4、報名時攜帶材料:
①填寫好的《錫山區事業單位招錄應聘報名表》;
(附件二,可從網站下載)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和符合招聘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返回);
③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④其他:應聘人員為2010屆、2011屆未就業畢業生的,還需帶好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5、報名時由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一起進行資格審查。
6、資格審查通過人數不足3人的,將取消該職位。應聘被取消職位的已通過審查人員,可以調整補報其他職位,并重填報名表。
四、筆試
實行閉卷考試。筆試的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材料作文》兩科。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五、面試
1、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職位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2、面試人選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過網站公布。
3、面試設合格分數線(60分)。
4、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出考生綜合成績。
六、體檢和考核
1、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各職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選名單通過網站公布。
2、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3、體檢前,社會在職人員還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待業人員還須提供相關證明。
4、招錄單位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要求的執業資格及親屬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
5、因體檢、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可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通過網站對外公示7天。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發放《錄用通知》,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2011年畢業生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在2011年9月30日前未能辦理錄用手續的,取消錄用資格。
八、招聘考務信息發布網址
招聘職位條件和考務信息等通過以下網站發布:
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咨詢電話: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人員錄用調配科:0510-88214281
九、紀律和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錫山區紀委(監察局):0510-88702356。
十、其他
本招聘簡章未盡事宜由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無錫市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4月8日
附件1:2011年錫山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介表
附件2:錫山區事業單位招錄應聘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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