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快教育事業發展,經縣政府批準,2011年我縣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及往屆未就業的畢業生公開招聘公辦教師223名。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記錄。 2、報考中小學教師職位限江蘇省戶籍,報考幼教、特教職位限睢寧縣戶籍,報考職業教育教師職位戶籍不限;研究生戶籍不限。 3、報考職業教育、中小學教師職位應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報考幼兒教師職位應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城區與農村職位不得兼報;報考特教教師職位應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教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4、報考中小學教師、幼教、特教職位應取得與報考職位相應或以上的教師資格證;報考職業學校教師職位可先參加招考,應聘上崗后再補考教師資格證。 5. 報考職業學校、中小學教師職位年齡不超過26周歲(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寬到35周歲(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幼教、特教職位年齡不超過24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職位
三、報名
1.時 間:2011年5月12日—5月20日 地點:睢寧縣教育局人事科(107室)。 聯系電話:0516-88390784;80376836; 2.交驗證件: 應屆畢業生: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往屆畢業生: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戶口簿、教師資格證書。 報名時所有證件必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3.應聘者自帶黑色水筆,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四張。 4.交報名、考試費100元。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各100分。按筆試成績30%和面試成績70%計算總成績。 筆試內容主要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學論、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基本要求等。合格分為60分。 報考職業學校、中小學教師職位面試的形式為說課。在規定時間內,按指定內容獨立備課,在指定說課室說課。報考幼教、特教職位面試分為說課與才藝展示兩項,說課要求同上,說課結束后安排不超過3分鐘的才藝展示,按說課成績70%和才藝展示成績30%計算面試成績。合格分為60分。 1、考試時間:2011年5月28日 2、考試地點:縣二中(筆試) 睢寧縣青少年活動中心(面試) 五、聘用 1.根據總成績,分招聘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總成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分者優先聘用。筆試與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擬聘人員集中參加體檢,體檢合格者取得聘用資格。凡2011年通過教師資格認定體檢的,可不再參加體檢。 3、對取得錄用資格人員,由教育局統一調配。城區幼兒教師、職業學校教師安排到城區相關學校工作,其他分別安排到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工作。 監督電話:0516-88307710(睢寧縣監察局) 0516-88390825 (睢寧縣教育局監察室)
六、本簡章由睢寧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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