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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蘇州市滄浪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5-24 10:55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事業單位通過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蘇辦發[2011]27號),滄浪區部分事業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紀、犯罪記錄。
          (二)符合應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四)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應屆畢業生須為蘇州市區生源。社會在職報名者須具有蘇州市區戶籍,研究生學歷不受戶籍限制。
          (五)年齡在三十五周歲及以下(1975年5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70年5月26日后出生)。
          (六)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1年5月26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09年5月26日前,以此類推。自謀職業、個體經營人員,也視具有工作經歷。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七)招聘崗位中戶籍、年齡、工作經歷等另有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為準。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見附表
          三、報名和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27日(8:30至11:00)
          2、報名地點:蘇州市人才市場(蘇州市干將西路288號)
          (二)報名程序
          1、選擇崗位。報名者根據本《簡章》公布的招聘崗位及條件選定應聘崗位后,向招聘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招聘單位)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交復印件)。
          2資格初審。經招聘單位初審,符合規定條件的報名者領取《2011年蘇州市滄浪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1份,并將《登記表》中“報名者填寫內容”填寫完整后交招聘單位核對。
          3、現場驗證。初審合格的報名者持《登記表》和應聘材料原件交滄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驗證處”進行資格審查。
          4、報名收費。經人社局現場資格驗證合格后,交考試費100元/人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一張,辦理報名手續。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和貧困家庭,憑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的證明可減免考試費。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2、應聘材料和證件均須出示原件,并由招聘單位收取復印件。
          3、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定要求,代報名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證。
          4、因本次招聘將統一組織筆試,因此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本次招聘筆試A類崗位設定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人社部門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由人社考試部門通知考生辦理退費手續。B類崗位筆試不設開考比例。具體見附表。
          5、報名者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不得報名。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四、考試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由招聘單位負責通知領取《準考證》。
          (一)筆試
          1、筆試時間為2011年6月4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一張試卷)。筆試主要內容涉及時政常識、馬克思主義哲學常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常識、法律常識、行政管理學常識、公文寫作與處理、行政職業能力等。筆試不指定復習教材。
          3、本次招聘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合格分數線為60分,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時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在“文化滄浪網”上公示三天。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分為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2、滄浪區環境監測站B類崗位的面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的內容以考察擬任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和管理能力為主。其他單位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傾向、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應變能力、計劃協調能力、人際關系與合作能力、崗位匹配能力、責任感和進取心、個性穩定性等。
          3、面試成績計算。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設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
          4、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三)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按百分制計算。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考試總成績在“文化滄浪網”上公示三天。
          五、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按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本次招聘實行統一且一次性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六、考核和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核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替補。
          七、錄取和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統一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經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滄浪區人社局審批并辦理錄取和簽約、鑒證的相關手續。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和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錄取人員的聘用手續和用工管理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05〕123號)等文件執行。
          八、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規定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65225870。
          九、本簡章由滄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65238089
          附:《2011年滄浪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招聘崗位一覽表》
           蘇州市滄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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