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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姜堰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5-27 11:0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更好地選拔人才,充實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姜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20個,計劃招聘26人。各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姜堰市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6月16日至1993年6月17日期間出生)。
          5.碩士研究生和2011年應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夫妻分居、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和在本市工作的大學生村官不受戶籍和生源地的限制,其他人員應具有姜堰市戶籍或為姜堰市生源(招聘崗位放寬或限制戶籍和生源地范圍的除外)。
          6.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它資格條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不受戶籍和生源地限制的可不提供)、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為《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及其它相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辦理報名手續,同時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張、筆試報名費100元;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報名時不能提供,必須承諾在體檢前提供)。《報名表》可從指定網站下載、打印,每人一式兩份。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但須同時提供代報名人的身份證。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名由市人社部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11年6月16日至6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姜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姜堰市迎賓西路146號)。
          本次招聘設定報名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為3:1的開考比例。報名結束時,對未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筆試
          筆試由市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考試的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備知識與能力,具體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材料作文》,總分為100分。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考試范圍以《姜堰市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大綱》為參考。考試大綱在指定網站向社會公布。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在指定網站公布。
          (三)資格復審與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但能形成競爭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面試不能形成競爭的崗位,其參加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各崗位所有參考人員的平均分數線。
          市人社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對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經復審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面試由市人社部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法。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四)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面試成績60分以上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確定)。
          未能在報名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在職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體檢由市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衛生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通知〉的通知》(蘇人社發〔2010〕136號)執行。因取消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資格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成績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市人社部門的要求組織考核。
          (六)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按《姜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審批及人事關系接轉手續。首次聘用期為5年,其中,在職人員試用期半年,未就業畢業生(含見習期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定職定級,享受事業人員工資待遇,5年內不予辦理其調往市外的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本人自謀職業。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在考核、聘用階段,因考生放棄考核資格、考核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資格而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招 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兩年之內不得參加本市組織的公開招聘。招聘全過程由市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同時接 受社會監督。
          五、本簡章由姜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8869415
          監督電話:0523—88869216
          發布網站:姜堰人事網    http://www.jyrs.gov.cn(指定網站)
                   姜堰人才網    http://www.jyrc.net
            
           
          201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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