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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江蘇泰州市高港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6-01 10:01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及時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根據《泰州市高港區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有關精神,經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職位和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單位17個,職位21個,計劃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21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人員3名。相關招聘職位、人數和要求見《泰州市高港區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職位計劃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符合招聘職位的相關要求。
          4.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5月1日至1993年5月1日期間出生)。
          6.具有泰州市戶籍或為泰州市生源,戶籍截止時間為2011年5月1日。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會同招考單位組成高港區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公開招聘的各項工作。按照公布招聘簡章、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核、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與聘用審批等八個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簡章
          區人社局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高港電視臺、高港區人民政府網、高港人事人才網等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報名工作采用現場集中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和相關證書原件辦理報名手續,同時繳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張,報名費98元。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但須同時提供代報名人的身份證。
          2.報名時間:2011年6月5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泰州市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港區港城路34號)一樓大廳。
          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條件,對照本簡章規定,填寫《泰州市高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身份證、報名表中提供的情況,對照規定條件審核,辦理報名手續。
          報考人員于2011年6月10日下午2:30-5:00到泰州市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
          4.報考注意事項:
          (1)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初審,凡報考人員填寫信息不實,被取消資格的,后果自負。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職位專業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系相近專業的,可向區組織人社部門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的申請,經批準后,區組織人社部門將及時公布“專業添加目錄”,報考人員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6月7日上午12時。
          (4)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被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為:6月8日上午8∶30—9∶30。
          (三)筆試
          筆試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備知識,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成績在指定網站公布。
          (四)資格復核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3倍的比例(同分跟進)確定面試人選。
          對參加面試的考生,由區人社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報考資格復核。屆時,普通高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須交驗本人身份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其他考生須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戶籍證明及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證書和證明材料。考生所提供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或資格復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資格復核時需繳納面試費100元。
           

          (五)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在指定網站公布。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體檢時間詳見體檢通知書,體檢標準按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因取消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在本職位面試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在區組織人社部門的指導下,參照公務員錄用相關要求組織考核。
          (八)公示與聘用審批
          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指定網站公示5天。公示結束后,由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一式三份),填寫《高港區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附畢業證書、體檢表、政審考核表及職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原件,報區組織人社部門審批,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在考核、聘用審批階段因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資格,或考核結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聘用資格而出現的缺額,可在聘用審批結束前,從該職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招考聘用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考聘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區監察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對工作人員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經查實后,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泰州市高港區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6966202
          監督電話:86966149
          指定網站:高港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gaogang.gov.cn/
          高港人事人才網(
          http://www.gaogangjob.gov.cn))
          泰州市高港區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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