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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常州市新北區招聘中小學教師簡章

          時間:2011-06-08 23:2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促進全區中小學教育可持續發展,體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根據《關于做好2011年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常新社人〔2011〕8號)和《關于印發〈常州市新北區中小學引進畢業生實行公開招聘的暫行辦法〉的通知》 (常新社人〔2006〕8號),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24名中小學教師,學科和人數分布如下:
           

           
                   學科
          崗位
          語文
          數學
          物理
          歷史
          體育
          音樂
          美術
          小計
          中學
           
          1
          1
          1
          1(健美操專長)
          1
           
          5
          小學
          12
          2
           
           
          1(籃球專長)
          2(舞蹈專長)
          2
          19

              注:體育和部分音樂學科后括號內為該崗位所需專長。
            二、招聘對象
            本科及以下學歷的,限常州市區(不含金壇、溧陽、武進)生源;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中,本區生源為2008年以來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其他地區生源為2009年以來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基本條件(同時具備)
            1. 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
            2. 報考中學崗位需具備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報考小學崗位需具備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非本區生源的畢業生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需具備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
            3. 專業對口。
            4.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
            5. 身體健康,年齡在30周歲以下。
            四、招聘時間安排
            1. 報名:6月15-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 筆試:6月24日(6月22日領取準考證)。
            3. 公布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6月27日。
            4. 面試:7月2日。
            5. 公布總成績:7月5日。
            五、報名及資格審核
            1. 報名。符合招聘條件且志愿從事新北區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畢業生持報名表(附件)及以下材料至新北區教師培訓中心(常州市奧體中心東側,新北區天目山路189號,市內乘53、29路至藻江北站,乘H1至水木年華站下)進行報考登記,逾期不辦理報考登記手續。

           


            (1)2011屆畢業生: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證書、普通話證書、承諾書(樣式見附件)、1張1寸彩色證件照(反面寫上姓名、報考崗位、出生年月)。
            (2)2008、2009、2010屆畢業生:身份證、戶口簿、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1張1寸彩色證件照(反面寫上姓名、報考崗位、出生年月)。
            所有證書必須出示原件,同時提供1份復印件。2011年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出示時間可推遲至7月5日。
            2. 資格審查。由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報考資格。
            六、考試方式及內容
            (一)筆試
            除體育和部分音樂學科有專業特長要求的以外,其他崗位報名人數原則上與擬招聘人數應形成一定的競爭比例方能開考。筆試時須身份證和準考證兩證齊全。
            1. 筆試內容:通識性知識、新課程理論、教育學和心理學基本知識及應用、組織協調能力、作文。
            2. 試卷結構:總分100分,其中通識性知識10分左右,新課程理論15分左右,教育學和心理學基本知識及應用、組織協調能力考查35分左右,作文40分(含書寫和卷面3分)。
            3. 考試題型:填空題、選擇題、簡答題、分析題、作文。
            4. 筆試時間:150分鐘。
            (二)專業加試
            音樂、美術、體育學科加試專業技能,總分100分。
            1. 音樂:加試聲樂、鋼琴演奏、器樂(自選一種)、舞蹈,曲目自定。如崗位無專長要求的,考生在上述4項中自選1項作為個人特長展示項目;如崗位有專長要求 的,則按照所需專長作為個人特長展示項目。特長展示項目占55分,其余3項各占15分。測試15分鐘。除鋼琴外,一切用品自備。
            2. 美術:加試素描、命題創作、美術作品鑒賞。其中素描50分,命題創作40分,美術作品鑒賞10分。前兩項共測試180分鐘,美術作品鑒賞準備和講解各5分鐘。命題創作限幅長不超過60cm,寬不超過40cm。前兩項加試所需一切用品自備。
            3. 體育:加試體育教師示范動作等基本素質、體育特長展示及相關說明。其中基本素質30分,測試5分鐘;特長展示及相關說明70分,測試10分鐘。除固定設施外,所需器材自備。
            (三)面試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區社會事業局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音樂、美術、體育學科含專業加試成績,其中,有專長要求的音樂、體育崗位的加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并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下列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崗位職數為1個的,取前5名;崗位職數為2個的,取前6名; 崗位職數在3個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排名。
              1. 面試內容
            (1)上課。根據報考崗位指定內容進行由15名左右學生參與的小班化課堂前15分鐘教學。
            (2)演講。根據指定內容進行演講。
            (3)問題回答。回答有關教育教學的通識性問題1個。
            2. 面試分值:共100分。其中上課70分、演講20分、問題回答10分。
            3. 面試時間:教案設計、演講準備、問題回答準備共90分鐘,上課15分鐘,演講3分鐘,問題回答5分鐘。
            4. 面試計分:評委7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5人平均分即為面試成績。面試當場亮分。
            七、總成績折算方法
            音樂、美術、體育學科總成績為140分,其他學科總成績100分,由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60%合成。
            八、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按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員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暫行)》中有關要求。體檢不合格或不按規定進行體檢者,取消錄用資格,所缺名額在該學科其余招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予以公示5天。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學校、專業、報考崗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總成績。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考生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十、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文件(蘇價費函[2007]46號)規定,收取筆試費100元/人次,對參加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次。
            十一、其他
            1. 根據招聘計劃,按成績從高到低錄用,如遇自愿放棄、招聘名額增加等因素,則根據成績從高到低在其余招考人員中遞補。
            2. 取得錄用資格的人員,與需求學校進行雙向選擇落實單位。
            3. 考試成績均在新北區教育信息網(www.xbedu.net)公布,不接受電話查分。
            4. 報名咨詢電話:0519-85127371。招聘監督電話:區紀委(監察局)0519-85127296。

                                 常州市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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