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講解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表現良好,未受過紀律處分或刑事處罰。
2.國民教育序列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3.女性,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五官端正,形象氣質佳,普通話較好,口齒清晰,語言流暢。
4.身體健康,勝任聘用崗位的工作。
二、招聘辦法
堅持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平等競爭、擇優聘用的招考原則,整個招考過程分為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七個階段。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6月27日—6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縣人才服務中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01室)。
3.報名費用:100元/人(考試費98元、材料費2元)。特困生免收報名費用,報名時須提供縣以上民政部門核發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縣以上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
4.報名時須先對報名者進行目測,通過目測者方可報名。
5.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張。2011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身份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應提供畢業證書、未就業證明(雙向選擇推薦表、報到證或當地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和身份證。已就業畢業生應提供畢業證書、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身份證。
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請報名者自行下載并填寫《報名及資格審查表》。
6.報名者的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筆試。對不符合招考條件的、未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不能提供有效證件以及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應聘資格。
7.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10的,相應減少招聘計劃直至達到1:10的比例方能開考。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試卷實行百分制。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教材),不指定復習用書。
2.筆試時間:2011年7月2日上午9:00—11:00。考生于7月1日上午8:30—11:30到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考人數1:10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采用試講形式,按百分制計分。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按招考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遇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五)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工作有關規定執行。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六)公示
對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由縣相關部門組織調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為其辦理事業單位列編等有關手續(應屆畢業生須于2011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招聘人員的工作崗位為縣博物館、規劃館、大伊山旅游經濟區等單位講解員。
三、附則
本簡章由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8-88161172(灌云縣人才服務中心)。
附件:《報名及資格審查表》
灌云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灌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灌云縣文化廣電體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本文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