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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2011年招聘農村中小學和特教教師簡章

          時間:2011-07-12 05:5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經區政府同意,決定2011年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和特教教師20名。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職位
          (一)普通教育教師17名
          1、高中教師8名:語文1名、英語2名、化學1名、歷史1名、音樂1名、美術1名、體育1名。
          2、農村小學教師9名:語文2名、數學2名、英語3名、音樂1名、體育1名。
          (二)特殊教育教師3名
          特教1名、應用心理學1名、美術1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師德。
          2、報考普通教育教師必須是2009年以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具備教師資格證書的師范類專業對口畢業生,其中報考高中教師必須是本科及以上學歷。入學前為亭湖區戶籍。
          3、報考特殊教育教師必須是2009年以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具備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其中報考特教專業可以是專科及以上學歷。入學前為鹽城籍。
          4、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1、發布公告(7月11日)
          在中國亭湖網、亭湖人社網、亭湖教育網等媒體發布招聘簡章或公告。

           


          2、現場報名
          請從亭湖教育網下載相關報名表格并如實填寫,在現場初審合格后遞交。同時提供下列材料:
          (1)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家庭戶口簿及本人入學前戶籍證明;
          (3)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張。
          報名時間:2011年7月17日至19日
          報名地點:亭湖區教育局人事科(鹽城市毓龍東路69號)
          咨詢電話:0515-88317079
          聯系人:張文軍
          報名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不得兼報,否則視為無效。
          3、資格審核
          對報考考生的資格進行集中審核。資格審核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考試人員名單。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審核合格者于2011年7月22日上午到報名地領取《筆試準考證》,同時核對本人的報名信息。
          4、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筆試內容包括教育理論和學科專業知識。筆試總分為150分(教育理論為30分,學科專業知識為120分)。筆試時間初定為2011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面試
          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含末位同分者)。面試主要考查考生教育教學綜合素質,采用說課和答辯的形式,總分為100分(說課為70分,答辯為3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
          面試前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則取消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參加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計算出考生的最后加權總成績,并以職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出現并列的情況,則取筆試成績高分者;如筆試成績相同,則取筆試成績中專業知識高分者。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江蘇省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執行。
          6、選崗
          對體檢合格人員,根據招聘需求,分學科按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選崗。
          7、考核
          參照《江蘇省錄用公務員考核辦法》組織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情況。考核結束后,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核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8、公示、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如無異議,則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同時對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四、有關要求
          報考者不得持偽造的證件或其它虛假材料報名,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則取消其報考資格;被聘用人員被查出有假冒學歷、提供虛假材料等違規行為的,不論已聘用多長時間,都立即予以解聘。對證件不全、檔案未轉入或審核有黨政紀處分等不良記錄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對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收費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招聘簡章》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如出現未明確的特殊事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咨詢電話:
          88317079、13770052555(區教育局人事科)
          66691261(區人社局機關事業管理科)
          監督電話:
          89881120、66691120(區紀委執法監察室)

          亭湖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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