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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省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7-21 11:2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江蘇省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了進一步加強人社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經縣政府同意,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部長令)和《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金人發〔2007〕1號)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次招聘2人。
          二、招聘條件和要求
          1.擁護黨的領導和國家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業精神,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3.法律類,中文、文秘類專業;
          4.3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紀律行為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1年7月25日—2011年7月31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通訊地址):江蘇省金湖縣建設路109號金湖縣行政中心四樓420辦公室。
          聯 系 人: 悅
          聯系電話:0517—86896952   18915192857
          報名方法:一是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兩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等資料,直接到江蘇省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場報名,經初審合格后,填寫《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同時繳納報名考試費用100 元。二是外地應聘者可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以郵戳為準)用快件方式將報名材料復印件寄至江蘇省金湖縣建設路109號金湖縣行政中心420辦公室張悅收(請 在信封上注明應聘字樣),郵編 211600。
          資格審查:江 蘇省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核。審核合格者,通知領取準考證;審核不合格者(已繳報名費的),退回報名考試費用100元。未到現場報名者在領取準考證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驗核,同時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
          報名人數和擬招考人數比例須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否則按報名情況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2.筆試
          應試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考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社會保障知識。筆試總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4)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4.體檢與考核
          筆試和面試成績公示7天,公示后以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及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
          體檢參照《江蘇省錄用公務員和相關工作人員體檢辦法》執行,考核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進行,體檢、考核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體檢前,已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未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需提供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并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因公示受到舉報并經核查屬實,以及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差額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聘用與管理
          體檢、考核均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站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入編、聘用手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發生。招聘工作接受縣監察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 0517—86806161
          六、本簡章未盡事宜,由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招聘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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