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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市民政局2011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8-01 05:52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淮安市民政局2011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淮安市新安醫院為市民政局直屬的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淮安市社會福利院是市民政局直屬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適應我市民政事業發展需要,加強上述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經局黨組研究并報市人社局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上述單位工作人員12名。現根據《淮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1、淮安市新安醫院:
          醫療崗位臨床醫生4名,
          麻醉崗位麻醉師1名,
          影像崗位醫師1名,
          護理崗位護士2名,
          救護車駕駛崗位1名。
          2、淮安市社會福利院:
          文秘崗位工作人員1名,
          學前教育崗位幼兒教師1名,
          康復教育崗位康復師1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含本科)學歷(市社會福利院康復教育崗位、市新安醫院駕駛員崗位學歷放寬到大專),并取得相應學位,且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階段所學專業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
          3、市新安醫院麻醉崗位須具備麻醉專業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駕駛員崗位招聘范圍為淮安主城區(包括清河區、清浦區、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2009年-2010年冬季轉業(復員)士官,且具有5年以上駕齡,持B1以上駕照(含B1),獲三等功及以上榮譽。
          4、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淮安市新安醫院麻醉崗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5、自愿在聘用單位服務5年以上,并簽訂合同。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詳見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報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招聘條件規定的其它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張,于2011年8月15日、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15)到市民政局(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廈門東路2號市第二人民醫院開發區分院二號樓528室)報名。
          由市民政局根據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填寫《報名登記表》,繳筆試費100元,于2011年8月19日上午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參加由市民政局統一組織的考試。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一門,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考試內容為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考試范圍和用書不限。筆試時間:2011年8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參加同崗位筆試人員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及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筆試合格人數不足招聘人數3倍,則筆試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面試。
          2)市民政局對擬參加面試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對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從同職位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進入面試的在職人員須在領取面試通知前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4)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成績當場公布。
          5)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四)體檢與考核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以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及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員,由市民政局統一組織體檢和考核;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在面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一次性遞補。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考核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進行,考核不合格情形參照《2011年江蘇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第十五條執行。
          (五)公示
          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在政府人事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使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如應聘人員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解決。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與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待遇按照我市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淮安市新安醫院新錄用人員首次合同期限三年,被聘用人員在三年合同期內須取得相應執業資格。對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或市新安醫院聘用人員在三年合同期內沒有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謀職業。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應聘人員,一經發現其不符合規定條件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責任自負。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電話:
          淮安市民政局:0517—83605436,83605420;
          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7—83671213。
          附:淮安市民政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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