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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市質監系統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8-26 06:4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宿州市質監系統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市特檢分院、市質檢所和碭山縣、泗縣二縣質監局技術所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全市質監系統計劃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5名,具體招聘崗位見附件1。
          二、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公開招聘工作面向社會,凡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且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可報考。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愛崗敬業、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年滿18周歲(具體年齡要求見附件),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8月31日;
          3、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實施。
          (一)公告
          招聘公告提前在宿州市質監局網站、宿州市政府網站、宿州市人事考試網站等相關媒體上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2011年8月29日至9月8日(節假日除外),每天8:30—17:00在宿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政治處(汴河西路22號市質監局401室)現場報名。
          2、報名時,報考人員需如實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工作單位經歷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3、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填寫《宿州質監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載填寫),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繳納規定的報名費。
          4、筆試定于2011年9月中旬,具體時間見宿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考試公告。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到宿州市質監局政治處401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5、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應聘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比例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特殊原因確需招聘的,必須經市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
          (三)筆試
          1、專業筆試不指定教材,筆試的主要內容為專業基本技能知識以及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知識。時間為2小時,分值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1年9月中旬。具體安排見宿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招聘筆試公告。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四)面試
          面試人員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與招聘崗位數按3:1比例確定。面試工作由市質監局政治處組織,按照人事考試規則要求實施。
          1、面試工作在9月中旬進行,實行封閉式管理。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宿州市質監局網站公布。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分值為100分。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考試成績
          應聘人員最終成績依專業測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其中專業測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如出現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成績仍相同再以筆試中專業技能成績高低排序。
          (六)體檢和考核
          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與招聘崗位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核人員。體檢工作由市質監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招考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人員由市質監局與所屬招聘單位共同組織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
          體檢或考核后,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由市質監局從考試、體檢、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州市質監局網站上公示一周,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由市質監局下達聘用通知,由用人單位履行相關程序并辦理相關手續。
          新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聘用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關系委托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
          五、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由市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市局黨組成員任副組長,政治處、碭山縣局、泗縣局、特檢分院和質檢所主要負責人等為成員的市質監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市局政治處具體負責,相關縣局和院所協助實施,市局紀檢監察室全程監督。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將真正優秀的人才選拔過來。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好監督職責,進行全過程監督。有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等各項紀律規定,確保整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圓滿成功。
          七、其他事項
          以上時間如有變動,請及時登錄宿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查詢。
          本公告相關事項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557-3051247
          監督舉報電話:0557-3059290
           
           
           
           
          宿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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