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虹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人員30名。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市高等院校2011年應屆畢業的碩士、博士研究生(非上海生源的應屆高校畢業生,須符合進滬就業的有關規定)。 2、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2011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本科以上社會人員。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基礎理論扎實,學習(或工作)成績優良,有較強的分析、解決問題和組織協調能力;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5、具備擬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二、招聘職位
三、報名時間、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郵寄的方式。報名者可于即日起從本站下載報名表(見附件),填寫并用A4紙雙面打印后,于2011年4 月30日(星期六)前寄往:虹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科。地址:上海市飛虹路518號,郵編:200086。 四、招聘程序 招聘過程分為初審、面試、政審和體檢四部分。根據人員基本情況及所學專業等總體情況對應聘人員進行篩選,按招聘職位數的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根據面試成績,按1:1比例確定體檢和政審人員名單。綜合體檢和政審情況,最終確定錄用人選。未進入面試范圍人員不作回復。 進入面試人員,面試當天需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推薦表等有關材料。 2、社會人員需提供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工作證、勞動手冊等有關材料,其中留學回國人員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持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有關問題說明 1、錄用人員行政關系進入上海市虹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上海市虹口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2、上海市虹口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與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一年一簽,三年為限。 3、上海市虹口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根據錄用人員填寫的意向職位、專業特長、工作經歷和用人單位崗位需求等情況,將錄用人員委派到區機關有關部門、街道工作。 4、錄用人員的工資、福利按有關事業單位的標準執行。 六、招考咨詢 咨詢電話:25658113,25015551 上海市虹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