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國防教育訓練中心、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報編輯部和太原市機關建設管理中心是隸屬市政府辦公廳管理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太原市國防教育訓練中心主要負責民兵預備役軍政教育訓練、為省城防空和國防動員組織指揮提供訓練場所和指揮平臺、協同教育部門對學生實施軍事訓練和國防教育等工作;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報編輯部主要承擔政府工作研究與政府公報編輯工作;太原市機關建設管理中心主要負責市直機關公務員住宅建設和管理等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現決定公開招聘9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其中太原市國防教育訓練中心2名,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報編輯部2名、太原市機關建設管理中心5名。依照《太原市事業單位補充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并人發〔2006〕5號)要求,現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奉獻精神和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專業要求:
公報編輯部: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經濟管理類、公共管理類、漢語言與文秘類等專業;
國防教育訓練中心: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計算機管理或應用專業、經濟管理類、公共管理類、漢語言與文秘類等專業;
機關建設管理中心: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園林設計、城建規劃類專業,建筑建設類和物業管理專業,從事本專業工作經歷不少于3年。
4.應聘者應具有較高的政治與業務素質,有較強理論水平和綜合分析、解決問題、文字表達及計算機文字處理能力。
5.試用三個月。
6.應聘后,在聘用單位服務時間不少于五年。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統一在太原市人事考試網(www.typta.com.cn)進行。應聘者要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對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進入面試后,由市政府辦公廳人事處對其有關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進行復核,凡提交虛假信息的,取消面試資格。
應聘者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禁止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考兩個崗位。
2.報名時間為2011年5月16日至5月29日,逾期不再報名。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要在審查應聘者提交的報名信息后,提出審核意見,并在網上向應聘者反饋是否通過資格審查的信息。報考人員可在報考信息提交成功2個工作日后,上網查詢報考信息審查意見。
4.應聘者通過資格審查后,于5月16日至5月31日按要求在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根據山西省物價局、財政廳晉價費字〔2000〕第161號、〔2003〕90號文件規定,報考人員每人繳納報名費10元,《職業能力測驗》考務費40元,《專業科目》考務費40元。
5.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比例應在5:1以上。對報名人數比例不達要求的招聘崗位,相應減少招聘名額直至取消本次招聘。原設招聘崗位取消后,原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6.網上報名結束后,市政府辦公廳將報名情況報市人社局備案。
7.應聘者報名成功后,應于6月8日至6月10日登錄太原市人事考試網(www.typta.com.cn)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考試
一)筆試 1.應聘人員參加統一考試。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和《專業科目》,以閉卷方式進行,均采取百分制計分。筆試總分達到120分以上、《職業能力測驗》和《專業科目》分別達到60分以上者為合格,筆試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
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測驗×40%+專業科目×60%
筆試科目不指定大綱,不定教材,不指定復習范圍。
《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專業科目》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2.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安排為準。
(二)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2.面試對象的確定。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范圍要在筆試合格人員中進行,按照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依據應聘者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3.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的確定
考試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
1.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聘前體檢的人員。
2.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3.為常規性體檢加腎功能檢查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空缺的,經用人單位同意,并報經公開招聘考試領導組批準后,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考察考核
1.考察考核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2.考察考核因故出現空缺的,經用人單位同意,并報經公開招聘考試領導組批準后,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資格審查結果、筆試擬加分人員名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太原市人事考試網(www.typta.com.cn)進行公示。其中,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清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情況落實清楚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監督部門及電話
市政府辦公廳監察室 聯系人:張清利電話:0351-4030929
市人社局監察室 聯系人:劉歡迎電話:0351-2020427
八、咨詢電話
市政府辦公廳人事處 0351-4225498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處 0351-4030019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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