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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太原市煤炭工業局招聘礦山救護隊員公告

          時間:2011-05-16 10:09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進一步加強礦山救護隊隊伍建設,切實提高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經市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給太原市礦山救護大隊公開招聘礦山救護隊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招聘礦山救護隊員8名,均使用全額事業編制。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考核、擇優聘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2、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且吃苦耐勞、敬業守責,自愿參加礦山救援工作;
          3、身體健康,遵章守紀,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必備條件
          1、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2年5月30日后出生)的男性公民;
          2、身高1.65米(含1.65米)以上;
          3、雙眼裸眼視力均在1.0(含1.0)以上;
          4、全日制煤炭及相關專業中專或技校以上(含中專)學歷(在職與否均可)。
          四、聘用人員待遇
          享受全民事業單位人員待遇。
          五、招聘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1年5月16日至5月29日
          2、報名后,在市人社局指導下,由市煤炭局通過報名系統對報名人員學歷、年齡等條件進行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報考者可于報考考提交成功2個工作日后上網查詢審查結果。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從網上繳費系統交考務費。考務費每門40元,報名費每人10元,每位應聘人員共交考務費90元。
          3、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一般應達到1:4以上,如達不到1:4要求時,經招聘領導組同意,可放寬到1:3,仍不達比例要求時,相應減少招聘名額直至取消本次招聘。
          4、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提交個人信息和材料,并對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交虛假信息和材料者,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
          5、招聘有關事宜,可通過太原市人事考試網查詢。
          咨詢電話:0351-7329360
          (二)筆試
          1、筆試內容共兩科,分別為職業能力測驗科目和專業科目。
          職業能力測驗科目考試時間為90分鐘,分值100分,占筆試總成績的40%。
          專業科目內容為煤炭及相關專業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分值100分,占筆試總成績的60%。
          筆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測驗科目成績×40%+專業科目成績×60%)。
          2、應聘者應于2011年6月8日至6月10日登錄太原市人事考試網(www.typta.com.cn)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結束后,所有考生均參加體能測試。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執行國家《礦山救護隊質量標準化考核規范》的測試標準,體能測試8項標準凡有2項不達標者直接淘汰。達標人員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請考生到太原市人事考試網網站公告欄查詢。
          (四)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每名考生限時10分鐘,主要通過回答問題,考察應聘人員的思辨、應變等綜合能力以及從事礦山救護工作所要求的基本素質等。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60分以上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面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面試的時間、地點請考生到太原市人事考試網網站公告欄查詢。
          (五)體檢
          體檢除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外,還需達到《礦山救護規程》規定的健康標準。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擬錄用資格。如體檢不合格出現職位名額空缺時,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體檢的時間、地點請考生到太原市人事考試網網站公告欄查詢。
          (六)考察
          考察主要考察擬錄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現實表現,并對其學歷、學位、資格等信息進行復核。考察不合格的人員取消擬錄用資格。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現職位名額空缺時,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太原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反映問題屬實,不符合招聘條件者,取消擬錄用資格。
          (八)錄用
          1、擬錄用人員名單經市人事部門審批后,由市煤炭局下發《擬錄用人員臨時聘用通知書》,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臨時聘用手續。臨時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經培訓必須取得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核發的《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培訓證書》,未取得者取消擬錄用資格。
          2、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上報市煤炭局。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填寫《太原市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辦理正式調聘手續;對經單位考核不合格者,由市煤炭局組織專人對其進行再次考核,對確實不合格者,取消其錄用資格。
          六、監督檢查
          市紀檢監察部門對命題、筆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考核、錄用等環節進行全程跟蹤監督檢查,并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凡存在違反招聘錄用規則,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且舉報屬實的,視情節給予招聘工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擬聘人員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太原市人社局監察室     0351—2020427
          太原市煤炭局監察室     0351—7329805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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