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畢節地區人事局《關于印發<畢節地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的通知(畢署人字[2006]131號)精神,經2011年3月12日縣委常委會議和2011年3月19日縣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并經畢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署人社復(2011)80號文件批復同意,簡化程序公開面向社會招聘高中教師第一階段工作已全面結束,已于2011年5月15日前共計招聘引進高中教師189名,現將繼續進行第二階段招聘引進高中教師211名,經威寧自治縣招聘引進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公開招聘的工作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嚴格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聘用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監督、公開聘用等方式進行。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確定擬聘用人員、簽約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名額為:高中教師211名,學校崗位及學科見下表:
表一:普通高中各校具體招聘學科及名額分配表:
表二:威寧職業技術高級中學名額分配表: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及報名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無違法違紀記錄,自愿到威寧自治縣從事城鄉高中教學5年以上;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實的學科理論知識,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4)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符合招聘崗位體檢標準要求;
(5)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二本及以上學歷對應師范專業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學歷報考威寧職業教育對應職教專業的人員。
2、報名資格條件
(1)所有報名職位專業與所學專業必須一致;
(2)年齡35周歲以下(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下列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1)在校期間或工作期間曾受過紀律處分的;
(2)曾受過治安處罰或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受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4)已定向到縣外或定向到本縣具體單位的應往屆畢業生;
(5)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時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或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
(6)我縣行政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正式人員(含特崗教師);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9)已報考錄聘為特崗教師的人員。
四、報名所需材料
1、2011年招聘引進高中教師報名表;
2、報名費100元,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3張;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未違反計劃生育證明及無違紀違法證明、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或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證明。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招聘引進高中骨干教師報名時間及地點:2011年6月27日至2011年6月30日在威寧縣教育局特崗辦。咨詢電話:0857-6226823。
六、筆試科目及面試時間
1、分筆試、面試二個步驟,筆試內容為所報學科高中知識(職業教育專業為本專業中職層次知識),筆試總分100分,按1:1.5比例組織面試。筆試成績折合占總分的60%,面試100分,折合占總分的40%。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
2、筆試時間:2011年7月9日。
3、筆試地點:威寧民族中學。
4、面試時間:2011年7月16日。
5、面試地點:威寧民族中學。
七、優先聘用條件
“211”工程院校師范大學專業、英語過專業八級、碩士研究生畢業的人員可免筆試,經過面試合格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直接簽約。
八、聘用
經審核,確定擬聘對象,并報縣招聘引進高中教師領導小組在威寧教育網上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反映的,根據相關規定按職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和增員審批、簽訂聘用合同并經人事部門鑒證。一經聘用,五年內不準調離原聘用單位。新聘人員全部納入事業編制,由縣財政統一拔付工資,新聘人員的社會保險事項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新聘人員實行半年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監督
招聘引進高中教師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名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招聘“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的發生。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若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威寧自治縣招聘引進高中教師領導小組
201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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