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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陜西省嵐皋縣2011年招聘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時間:2011-08-01 06:01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陜西嵐皋縣2011年招聘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根據《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陜人發[2006]10號)和《嵐皋縣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和人員流動暫行辦法》(嵐組字〔2008〕43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缺額實際。經請示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為縣委辦公室等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4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共14名。其中:縣委辦公室通訊員1名;縣政府辦公室通訊員1名;縣藥監局藥監大隊3名;住建局下屬事業單位5名(其中:會計崗位1名);水利局下屬事業水利隊2名;縣職業中學專業教師2名。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1、在縣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了報到手續的未就業的計劃內統招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
              2、具有本縣戶籍(戶籍登記時間截止2010年12月30日前)或嵐皋籍生源。本科以上學歷不限戶籍,但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嵐皋戶籍或嵐皋籍生源優先。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自覺遵守黨紀國法,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2、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和業務能力。
              (二)崗位條件
              1、報考縣委辦公室通訊員崗位人員應具有國民教育本科以上學歷,文史類專業,男性,未婚,身體健康,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6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2、報考縣政府辦公室通訊員崗位人員應具有國民教育本科以上學學歷,文史類專業,男性,未婚,身體健康,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6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必須具有本縣戶籍或本縣生源。
              3、報考縣藥監局藥監大隊崗位人員,應具有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藥學、醫學、法學、公共衛生管理專業,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4、報考水利局水利隊崗位人員應具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水利或水利水電專業),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7月 29日以后出生)。
              5、報考住建局下屬事業單位人員應具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工程類(包括工民建、測繪、市政工程、房地產管理、城鄉規劃、工程概預算、安全工程等專業),會計崗位所學專業為財會類,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7月 29日以后出生)。
              6、報考縣職業中學專業教師崗位人員應具有國民教育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機電一體化及相關專業,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工作程序與步驟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宣傳報名、資格審查、統一考試、組織體檢、政審、決定錄用等程序進行。
              1、宣傳、報名(2011年7月30日-8月13日)
              一是印發《嵐皋縣公開招聘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二是在嵐皋電視臺、嵐皋政府網站等新聞媒體發布公告、簡章、公布報名條件;
              三是組織報名。凡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薄,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于2011年7月30日至8月13日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計調股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8月13日下午6時。
              報名時,報考人員必須提供本人真實準確信息,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2、資格審查(2011年 8月14日-8月19日)
              報名結束后,依據《簡章》規定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提請縣公開招聘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滿,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并按有關規定收取報名費100元。
              公開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得低于1:3,未達到1:3的,按比例減少本次公開招聘崗位的名額。
              3、筆試(2011年8月22日)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嵐皋縣情和公共基礎知識合并一門(其中:專業知識占80分,嵐皋縣情和公共基礎知識各占10分),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筆試結束后,依據參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確定體檢人員中最后一人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一并確定為擬錄用人選。
              筆試成績及體檢人員向社會公示。
              4、體檢(2011年8月25日)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負擔。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缺額的,依據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凡不參加體檢者,取消初錄資格。
              5、政審(2011年8月26日)
              政審工作由縣公開招聘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抽調專人對擬聘用人員的工作、生活及社會活動進行調查,凡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其它違法違紀行為并受到行政機關處罰的應聘人員一律不予錄取。因政審不合格造成缺額的,依據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6、聘用
              體檢、政審結束后,由縣公開招聘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和體檢結果提出擬聘用人選初步意見,提請縣公開招聘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公開招聘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公示期 為7天。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聘用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臨時聘用合同,試聘期為一年,試聘期發給生活費每月1500元,試聘期滿由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文正式錄用,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填報由市人社局統一印制的《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簽定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周期為5年,一個合同周期內不得提出調動要求,個人檔案交縣人才交流中心實行人事代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五、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嵐皋縣公開招聘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盧峙兵同志任組長,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唐培安同志、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王安中同志任副組長,縣委辦、政府辦、縣紀檢、監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辦、財政局等部門領導為成員,負責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和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公告的發布、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及其它相關工作。
              六、本《實施方案》由縣公開招聘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嵐皋縣公開招聘縣直機關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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