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安康市漢濱區2011年部分中小學幼兒園選招教師簡章
根據2011年8月2日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區委、區政府決定采取公開選調、公開招錄的方式,為漢濱高中、果園小學、區鐵路幼兒園等9所中小學、幼兒園補充一批緊缺學科教師,其中公開選調35名,公開招錄14名。現將有關選招事項公布如下:
一、選招范圍和條件
1、公開選調(限漢濱區籍在職公辦教師)
2、公開招錄師范教育類畢業生(限漢濱區籍未就業大中專學生)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二)報考公開選調人員在原單位工作必須滿5年以上,符合教師調配有關規定,必須持有原單位同意報考意見證明。戶籍限于2011年6月1日前遷入漢濱區。
(三)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專業、學歷等其他資格條件(詳見上表)。
二、選招程序和辦法
此次選招工作,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核、錄用等步驟實施。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8月10日至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漢濱區教育局(安康市五星街127號,電話0915—3212705)。
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持本人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張到區教育局報名。報考人員到報名地點領取并填寫《漢濱區2011年教師選招報名登記表》,要求內容準確,字跡工整。報名費按區物價局審批標準收取。
2、報考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專業,報考專業必須與所學專業一致,一經審查通過,不得更改。
3、報考人員原則上由本人辦理報名手續,確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辦的,被委托人須提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現場簽名。
4、報考人員于2011年8月19日至20日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5、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在上學期間,受過相關處分未解除的;(3)因病不能堅持工作的;(4)影響選招的其他情況。
(二)考試
1、筆試:2011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在漢濱高中進行筆試。
筆試內容為:高中、初中為所招學科的現行高中教材,電子信息專業為現行高中物理教材;小學和幼兒教師為所招學科的現行初中語文、數學教材,語、數合卷,各占卷面成績的50%。筆試卷面成績為100分,60分為合格,成績不滿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輪專業技能測試。報考中小學教師筆試成績占總分值的60%,報考幼兒教師筆試成績占總分值的50%。
筆試成績定于8月22日,在區教育局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根據崗位計劃招錄數與報考人數的1:3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初錄進入專業技能測試,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報考人數初錄進入專業技能測試。8月23日公布進入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名單。
2、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初定于2011年8月24—25日,地點另行通知。專業技能測試專家由區選招工作領導小組聘任,參加技能測試的專家臨時抽簽確定。中小學應聘人員根據本人所報崗位以抽簽方式確定試講順序,試講內容根據所報崗位的現行教材(小學自選語文或數學)于課前30分鐘抽簽確定,自帶教材和參考資料在指定地點準備30分鐘后,向專家組講課,講課時間控制在20分鐘以內。試講成績占總分值的40%,評估考核標準主要包括教學目標、教學方法、教學過程、教學效果等4個方面。幼兒園應聘人員按教學活動設計、口語表達、自彈自唱、舞蹈、美術、課堂教學六大測試內容和要求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教學活動設計和課堂教學教材為現行學前教育教材,教材自帶,測試成績占總分值的50%。測試的項目、評價標準及方法見下表一、表二:
表一: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能測試項目及分值劃分:
表二:幼兒教師專業技能測試項目及分值劃分:
測試成績在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當即公布。
3、總成績計算辦法
中小學教師總成績=筆試成績×60%+試講成績×40%,幼兒教師總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總成績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公開選調和公開招錄兩個類別,按照學校、幼兒園招錄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三)體檢和考核
1、體檢由區選招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錄取資格。
2、體檢合格者,對考生的資格條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核。
3、因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不予遞補。
(四)錄用辦法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經過區選招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通過區教育局政務公開欄等形式統一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天。如發現問題,一經核實立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資格。
參加公開選調被錄取人員因選調單位無中、高級職稱指標的,一律低聘使用。
參加公開招錄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經考核合格后辦理聘用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其他
整個招考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由漢濱區教育局會同區人事局、區財政局、區編辦統一組織實施,并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招錄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如發現有違反選招工作程序和紀律的現象,將取消有關考生的錄取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漢濱區監察局 0915—3211368
咨詢電話:漢濱區教育局 0915—3212705
相關網址:漢濱教育網http:// www.hbjy.cc
漢濱區中小學教師選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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