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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建行2021秋招面試真題解析(2020.11.19上午)

          時間:2021-04-25 來源:銀行考試網 點擊:

            辯論賽

            材料:

            近年來,每當有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發生,就會引發“該不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討論。有人表示贊同,認為應該降低刑責年齡發揮刑法的震懾作用;但也有代表反對單純降低刑責年齡并不能解決問題。

            題目任務:

            正方:應該降低兒童刑事責任年齡

            反方:不應該降低兒童刑事責任年齡

            任務要求:

            1.個人陳訴:每個人按照任務要求,表達自己的觀點和理由,限時1分鐘。

            2.小組討論階段:組內進行充分的討論,限時6分鐘。

            3.對抗辯論:充分合理的發表觀點,限時8分鐘辯論。并雙方各組選擇一位隊員代表進行發言。

            【答題思路】:

            正方:應該降低兒童刑事責任年齡

            理由:

            1.刑法的局限性,不是萬能的

            2.有其他法律的經驗之談,如:民法中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為8周歲以上。需要與時俱進。

            3.兒童認知能力不斷增強:現有的時代發展水平,互聯網之下,天下大同,從心理年齡和生理年齡來說,如果14歲以下都不承擔任何責任,可能跟現在孩子的成長狀況是不相匹配的。

            4.亂象影響惡劣:社會上以14歲為界限,發生了性質惡劣的違法犯罪事件,其主觀惡意和危害傳播效應很大,對青少年的價值觀形成不利。

            5.制度不完善:對于未滿14周歲的低齡暴力犯罪,目前還沒有合適的、有效的教育挽救制度;對于未滿14周歲的低齡暴力犯罪,目前還沒有合適的、有效的教育挽救制度

            反方:不應該降低兒童刑事責任年齡

            理由:

            1.刑法需要有威懾力度

            2.權屬性:刑事的問題屬于公法規范的范圍,需要更加嚴謹

            3.人文關懷:青少年保護,需要對這一群體特殊關懷

            4.發生頻率:個性并非普遍

            5.媒體的助推:博眼球,而人為添加了一些不符合實際情況的話術

            6.國際整體趨勢:14周歲是一個科學合理的年齡界限

            7.涉及內容廣泛:需要多個領域專家,共同討論

              21/22安徽地區銀行校招備考群:81876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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