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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浙江上虞區鄉鎮農合聯2016年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16-03-28 13:30  來源:浙江省農村信用社招聘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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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上虞區鄉鎮農合聯2016年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提升為農服務能力水平,加強鄉鎮農合聯工作力量,推進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建設,決定公開招聘鄉鎮農合聯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區計劃公開招聘12名鄉鎮農合聯工作人員(詳見附件1)。其中,面向社會招考9名,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考3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面向社會招考
          1、上虞戶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2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4、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需要。
          (二)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考
          上虞區行政區域內仍在服務崗位的"大學生村官"且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三、招考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2日(8:30-11:30,14:00-17:00)。每人限報1個片區。
          2、報名地點:上虞區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半山路27號 上虞電大內)
          3、報名時需帶材料:社會報考人員請持《上虞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農合聯工作人員報名表》(附2)和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大學生村官請持《上虞區面向"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鄉鎮農合聯工作人員報名表》(附3)和個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獲得榮譽、黨員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代報人員除上述資料外,需另帶報名個人委托書和代報人員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筆試
          1、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同時攜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準考證請于4月6日從上虞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下載。筆試課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知識,側重于"三農"工作方面,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
          2、綜合量化評分(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考)。滿分25分,主要評定大學生村官綜合素質和工作業績,分任職年限、學歷學位、年度考核、獲得榮譽、其他等五方面對大學生村官綜合量化打分,具體評分標準見附件4。
          3、社會招考生面試入圍分=筆試成績×40%,根據面試入圍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職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對象;大學生村官面試入圍分=綜合量化評分+筆試成績×40%。
          (三)面試
          根據面試入圍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職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對象。面試為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面試時須隨帶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等原件,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總成績=面試入圍分+面試成績×60%方法計算出最終得分。
          (四)體檢
          按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入圍人員,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對入圍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職位空缺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為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現實表現。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人員主動放棄出現招聘職位空缺的,在相應職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考察。
           
          四、其他事項
          1、面試成績不足60分的直接淘汰;
          2、本次招考從公告、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均采用人才服務中心網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各職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時(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考的不足2倍時),相應核減該職位招聘計劃數;
          4、考察結束后,按規定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5、公示結束后,以片區為單位,大學生村官優先擇崗,再從高分到低分分別擇崗;
          6、確定崗位后,與鄉鎮(街道)對應中心基層供銷社簽訂勞動合同,已與其他用人單位簽署就業協議或聘用勞動合同的,在辦理錄用手續時若不能提供解約或解聘證明不予錄用。錄用后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結束后實施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適應崗位工作的,將在系統內調整工作崗位或辭退。
          7、招聘錄用人員性質為合同制職工,主要承擔鄉鎮農合聯及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工作任務,聘期內總年收入一般不低于5萬元。
          本公告未盡事項,報考者可咨詢上虞區供銷合作總社人力資源部,聯系電話:8219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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