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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風險管理》第8章精講筆記(2)

          發布時間:2010-11-22 15:19   來源:風險管理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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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招聘考試備考資料

           第二節 市場約束

            市場約束是指通過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披露制度,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和銀行監管透明度,從而發揮外部監督的作用,提高銀行業整體經營水平,實現持續、穩健發展。

            風險管理的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最低資本充足率;第二支柱——監管當局監督檢查;第三支柱——市場約束

            一、市場約束與信息披露

            1.市場約束機制和各參與方的作用

            (1)市場約束機制(注意市場約束機制與市場約束的定義區別)

            信息披露是市場約束發揮作用的基礎。

            市場約束機制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得以實現。

            市場約束的具體表現。

            (2)市場約束參與方及其作用

            ①監管部門。監管部門是市場約束的核心。

            ②公眾存款人。

            ③股東。

            ④其他債權人

            ⑤外部中介機構

            ⑥其他參與方

            2.信息披露要求

            (1)信息披露概述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眾公司以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以及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等形式,把公司及與公司相關的信息,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進行披露的行為。

            銀行的信息披露主要由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報表附注、部分公司治理情況和部分風險管理情況所構成。

            此外,需要說明監管要求的信息披露與會計信息披露的關系。監管要求的信息披露與會計信息披露不完全等同,但也不矛盾。

            (2)信息披露的要求

            ①銀行必須建立起一整套披露制度和政策。

            ②必須提高信息披露的相關性;

            ③保持合理頻度。

            基本要求:

            ①內容的要求。

            ②質量的要求:要求要遵循六條標準

            國際上信息披露的良好實踐:

            ①關于適用范圍

            ②關于資本結構

            ③關于資本充足率

            ④關于信用風險

            ⑤關于市場風險

            ⑥關于操作風險

            ⑦關于銀行帳戶的利率風險

            關于專有信息和保密規定,并非所有信息都要披露

            (3)我國銀行業信息披露管理

            ①中國銀監會2002年《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暫行辦法》:商業銀行應于每年4月底之前以年報形式對外披露信息。

            ②我國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財務會計報告、風險管理狀況、公司治理信息、年度重大事項

            ③我國銀行業信息披露監控機制:日常監督機制、懲罰機制、監管當局責任
           

            二、外部審計

            1.外部審計作用

            (1)外部審計的必要性

            (2)外部審計的作用

            2.外部審計機構所賦予的權力

            國際上,監管者與外部審計機構主要通過三方會談的形式進行信息溝通。在我國,三方會談制度已經開始廣泛使用。

            3.外部審計與信息披露的關系

            (1)外部審計有利于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①我國商業銀行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一是信息披露內容不全面;二是風險信息披露不充分;三是表外業務信息披露不充分;四是信息披露監控機制仍需進一步完善。

            ②外部審計有利于改進我國商業銀行信息披露

            (2)信息披露對外部審計的影響

            ①透明的信息揭露有利于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風險。

            ②不透明的信息披露將產生較高的審計風險,降低審機質量。

            4.外部審計與監督檢查的關系

            (1)外部審計和銀行監管側重點有所不同

            (2)外部審計和銀行監管的方式、目標、內容存在共性

            (3)外部審計和監管一件共同成為市場主體關注、評價、選擇銀行的重要依據

            (4)外部審計與銀行監管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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