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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強化講義8.3:審計重要性

          發布時間:2011-08-01 23:25   來源:審計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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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節 審計重要性
            首先要區分“審計重要性”和“審計的重要性”,審計的重要性是指本次審計事項是否重要。“審計重要性水平”和“審計重要性”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審計重要性水平是指從金額(數量)上來衡量審計重要性。
            一、審計重要性的定義
            重要性取決于在具體環境下對錯報金額和性質的判斷。如果一項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依據財務報表做出的經濟決策,則該項錯報是重大的。(報表使用者角度定義)
            重要性就是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總體能夠容忍最大錯報。(注冊會計師角度)
            對重要性概念的理解,需要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1)判斷一項錯報重要與否,應視其對財務報表使用者依據財務報表做出經濟決策的影響程度而定。
            (2)重要性受到錯報的性質或者數量的影響,或者受到兩者的共同影響。
            (3)判斷一個事項對財務報表使用者是否重大,是將使用者作為一個群體對共同性的財務信息的需求來考慮的。
            (4)重要性的確定離不開具體環境。
            (5)對重要性的評估需要運用職業判斷。
            二、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財務報表中存在重大錯報未被查出,導致審計意見錯誤的可能性既有客戶方面的原因,也有審計人員方面的原因(如下圖):
            201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強化講義8.3:審計重要性
            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  
            審計業務是一種保證程度高的鑒證業務,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應當足夠低,以使注冊會計師能夠合理保證所審計財務報表不含有重大錯報。審計風險取決于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一)重大錯報風險與檢查風險
            重大錯報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
            兩個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和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
            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
            201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強化講義8.3:審計重要性
            因此,審計風險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  

          類別

          固有風險

          控制風險

          檢查風險

          概念

           又稱內在風險,固有風險是指假設不存在相關的內部控制,某一認定發生重大錯報的可能性,無論該錯報單獨考慮,還是連同其他錯報構成重大錯報。

           又稱制度風險,控制風險是指某項認定發生了重大錯報,無論該錯報單獨考慮,還是連同其他錯報構成重大錯報,而該錯報沒有被企業的內部控制及時防止、發現和糾正的可能性。

           又稱測試風險,檢查風險是指某一認定存在錯報,該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是重大的,但注冊會計師未能發現這種錯報的可能性。

          特性

           注冊會計師無法控制的,但可以評估

           注冊會計師無法控制的,但可以評估

           注冊會計師可以控制

          證據量

           評估的固有風險越高,則所需的審計證據就越多,反之就越少

           評估的控制風險越高,則所需的審計證據就越多,反之就越少

           可接受的檢查風險越高,則所需的審計證據就越少,反之就越多

            原審計風險模型: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
            (二)檢查風險與重大錯報風險的反向關系
            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的相互關系可以從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加以考察:
            (1)從定量的角度看,檢查風險與重大錯報風險的反向關系用數學模型表示如下:
            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
            審計風險模型的變化:
            (可接受的)檢查風險=(可接受的)審計風險/(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
            檢查風險確定的步驟為:
             201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強化講義8.3:審計重要性
            【提示】審計風險模型中的審計風險是指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水平,這一風險水平在制定審計計劃時就應確定。
            (2)從定性的角度看,重大錯報風險越高,注冊會計師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越低,反之亦然。換言之,當重大錯報風險較高時,注冊會計師必須擴大審計范圍,盡量將檢查風險降低,以便使整個審計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100%-(可接受的)檢查風險=對實質性程序的可靠性要求
            各風險之間及各風險與審計證據的關系

          情況

          審計風險(可接受的水平)

          重大錯報風險

          檢查風險

          證據數量

          1

          一定(低)

          2

          一定(低)

          3

          一定(低)

            如上表中第3種情況,如果重大錯報風險較高,表明財務報表出現錯報的可能性較大,則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就必須執行較多的測試,獲取較多的證據。根據檢查風險模型的公式,審計風險(分子)一定,重大錯報風險綜合水平(分母)高,則檢查風險較低。所以,可接受的水平檢查風險與審計證據數量之間成反向變動關系。
            (三)審計風險與審計證據的關系
            1.(可接受的水平)審計風險與審計證據數量之間成反向變動關系;
            2.重大錯報風險與審計證據數量之間成正向變動關系;
            3.檢查風險與重大錯報風險成反比變動關系;
            4.(可接受的水平)檢查風險與審計證據數量之間成反向變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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