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財經學院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內財院發[2010]28號)文件要求及我校第一次公開招聘剩余崗位情況,組織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分筆試和面試(試講)兩部分進行,按總成績排名確定最終錄用人員。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2010年10月12日至11月11日為報名與資格審查階段。
應聘者將個人簡歷投遞到人事處,人事處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簡歷進行資格審查,并對上述人員進行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及有關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的審核,經審核后公布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二、筆試
2010年11月15日—19日發放《準考證》,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素質、專業素質、心理素質、工作能力、法律知識、公文寫作、文字表述等方面。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三、面試(試講)
人事處根據招聘工作人員的各崗位進行筆試成績排序,教學崗按崗位數1:3,教輔行政崗按崗位數1:5,分數由高到低確定入選面試(試講)人員。參加面試人員的男女比例為1:1,男女成績分別排序。 人事處安排各用人部門,分別組織進行面試(試講)。面試(試講)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按照公開、透明、公正的原則,實行同行評議與校外監督相結合,面試評委由人事處組織。
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四、體檢
根據筆試與面試的總成績確定擬錄用人員,并通知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如無異議提交學校黨委會審批。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布聘用人員名單,簽訂就業協議書。
七、工作要求
嚴格執行《內蒙古財經學院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文件有關要求,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有關工作紀律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行政 處分;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取消考試資格。學院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附件:內蒙古財經學院2010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內蒙古財經學院人事處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