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方向
|
應屆博士畢業生與博士后
|
高層次人才
與留學人才
|
備注
|
數量經濟學
|
1
|
2
|
有海外留學
經歷者優先
|
數據挖掘
|
1
|
2
|
|
金融統計
|
1
|
2
|
|
統計方法
|
|
2
|
(一)基本條件
1.忠誠教育事業,德才兼備,學風端正,治學嚴謹,能夠嚴格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協作精神;身體健康。
2.符合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方案,包括需求的專業方向、崗位職數、學歷層次、培養單位和業務水平等。教學、科研崗位應聘者須具有良好的外語水平,能夠使用外語開展教學、科研活動;
3.身體健康。
(二)特殊要求
1.拔尖創新人才。應聘者應具有博士學位,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特殊情況不超過55周歲,優先考慮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或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能夠把握本學科的發展前沿并已取得較大的學術成就;具有爭取和主持國家重大社科項目和國際合作項目的能力;身體健康,具有良好學術科研道德與團隊合作精神。
2.學科學術帶頭人。應聘者應具有博士學位,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特殊情況者不超過50周歲,優先考慮有國外著名高校留學或博士后工作經歷者、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獎勵計劃獲得者;能夠把握本學科的發展前沿并已取得一定的學術成就;具有申請和主持國際合作或國家重要社科項目的能力;達到直聘
3.優秀應屆畢業生。應聘教學科研崗位的應屆畢業生,應具有博士學位或本學科最高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35歲,特別優秀的博士后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 優秀博士可適當放寬到40歲;發展潛力大,對本學科建設和學術研究工作有創新性構想;在國內相關領域知名學術期刊發表過具有較高水平的學術論文;原則上為 非本校培養的畢業生;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學術科研道德與團隊合作的精神。
不接收委托培養或定向培養應屆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