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頁 > 從業資格 > 會計從業資格 >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輔導 > 廣州2010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學習筆記1.1

          廣州2010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學習筆記1.1

          發布時間:2010-06-16 20:01  來源: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輔導 查看:打印  關閉
          銀行招聘網(www.0594zp.com)溫馨提示:凡告知“加qq聯系、無需任何條件、工作地點不限”,收取服裝費、押金、報名費等各種費用的信息均有欺詐嫌疑,請保持警惕。

          第一章 會計法律制度

          第一節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

          考點一 會計法律制度的概念

          會計法律制度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各種會計規范性文件的總稱,包括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地方性會計法規。它是調整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

          (一)定義要點

          1.制定人?

          2.制定的什么?

          3.調整對象?(判斷)

          4.區分會計法律制度與會計法律。

          (二)會計關系(判斷)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過程中以及國家在管理會計工作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稱為會計關系。

          考點二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四個層次)(注意簡答、多選)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是指國家權力機關或其他授權機構制定的,用來規范會計核算實務、會計基礎工作、會計主體和相關會計人員職責,以便及時調整經濟活動中各種會計關系的規范性文件的總和。它們構成了我國會計從業人員必須遵守的職業紀律和規范。

          目前,我國的會計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了以《會計法》為主體的比較完整的會計法規體系,主要包括四個層次,即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地方性會計法規。其基本構成如下:

          (一)會計法律

          會計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經過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關會計工作的法律。

          1.制定主體: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

          2.范圍:1999年10月31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3.會計法地位:會計法律制度中層次最高的法律規范,是制定其他會計法規的依據,也是指導會計工作的最高準則。

          4.立法目的: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填空)

          根據《會計法》第一章第一條的規定,為了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

          會計行為:是指對單位的經濟業務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報告的行為,以及保證單位會計信息質量的管理行為和監督行為。

          【例題•多選題】《會計法》的立法宗旨是( )。

          A.以立法“規范會計行為”

          B.通過立法“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C.通過立法“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收益”

          D.通過立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答案]ABCD

          (二)會計行政法規

          會計行政法規是指由國務院制定并發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并經國務院批準發布,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

          1.制定主體: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或批準發布

          2.制定依據:《會計法》

          3.范圍:《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總會計師條例》

          (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多選)

          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于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會計部門規章和會計規范性文件。

          1.會計部門規章

          會計部門規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的程序,由財政部制定,并由財政部部長簽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辦法。

          2000年5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2001年2月20日《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

          2006年2月15日《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2.會計規范性文件

          會計規范性文件指主管全國會計工作的國務院財政部門以文件形式印發的制度辦法。

          《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

          2006年2月15日《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

          2006年10月30日印發的《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財政部與國家檔案局聯合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四)地方性會計法規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與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不相抵觸的情況下,制定的地方性會計法規。

          熱評話題

          Back to Top
          中国亚洲呦女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