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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吉林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輔導講義(12)

          發布時間:2010-08-01 16:12   來源: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輔導 查看: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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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節 法律責任

            一、法律責任的概念

            法律責任,是指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對違法者的制裁。

            《會計法》主要規定了兩種法律責任形式:一是行政責任;二是刑事責任。法律責任的種類包括:責令限期改正;罰款;行政處分;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追究刑事責任。

            【例題·單選題】下列不屬于法律責任種類的是()。

            A.民政責任 B.民事責任 C.行政責任 D.刑事責任

            [答案]A

            (一)行政責任(違法行為)

            行政責任,是行政法律關系主體在國家行政管理活動中因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不履行行政上的義務而產生的責任。

            《會計法》規定的行政責任主要有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兩種方式。

            1.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是指特定的行政主體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職權,對其認為違反行政法上的強制性義務,違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對人所實施的一種行政制裁措施。

            《行政處罰法》,對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實施作出了規定:

            (1)行政處罰主要分為六種: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及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及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此外,還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2)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

            (3)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4)當事人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或者是在他人脅迫下有違法行為,或者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可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5)行政機關在作出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有關權利;當事人有權陳述和申辯;

            (6)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

            【例題·單選題】下列違法行為,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是()。

            A.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B.當事人主動消除或者減輕后果的

            C.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D.當事人是受到他人脅迫而有違法行為

            [答案]C

            2.行政處分

            行政處分,是國家工作人員違反行政法律規范所應承擔的一種行政法律責任,是行政機關對國家工作人員故意或者過失侵犯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所實施的法律制裁。行政處分的形式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

            【例題·判斷題】行政處分是國家工作人員違反行政法律規范所應承擔的一種行政法律責任,是行政機關對國家工作人員故意或者過失侵犯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所實施的法律制裁。()

            [答案]對
          (二)刑事責任(犯罪行為)

            1.刑事責任,是指犯罪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即對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規定追究的法律責任。

            2.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兩者的主要區別是:

            (1)追究的違法行為不同。追究刑事責任的是犯罪行為;追究行政責任的是一般違法行為。

            (2)追究責任的機關不同。追究刑事責任只能由司法機關依照《刑法》的規定決定;追究行政責任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決定。

            (3)承擔法律責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責任是最嚴厲的制裁,可以判處死刑,比追究行政責任嚴厲得多。刑事責任是觸犯《刑法》的犯罪人所應承受的由國家審判機關給予的制裁后果。

            【例題·多選題】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兩者的主要區別是()。

            A.追究的違法行為不同

            B.追究責任的機關不同

            C.承擔法律責任的后果不同

            D.責任人不同

            [答案]ABC

            3.刑事責任包括兩類,一是犯罪;二是刑罰。

            (1)關于犯罪

            我國《刑法》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家財產或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害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個基本特征:(1)嚴重的社會危害性;(2)刑事違法性;(3)應受刑罰處罰性。

            (2)關于刑罰

            刑罰是由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在《刑法》中確定的,由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適用并由專門機構執行的最為嚴厲的國家強制措施。按照《刑法》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可以理解為限制人身自由的)。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主要刑罰方法,只能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對犯罪分子只能判處一種主刑。主刑分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是既可以獨立適用又可以附加適用的刑罰方法。即對同一犯罪行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處一個或兩個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獨立判處一個或兩個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為: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對犯罪的外國人,也可以獨立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例題·多選題】我國《刑法》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

            A.主刑只能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

            B.主刑可以獨立適用,也可以附加適用

            C.附加刑只能附加適用,不能獨立適用

            D.附加刑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答案]AD

            【例題·單選題】根據《刑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主刑的是()。

            A.罰金

            B.沒收財產

            C.剝奪政治權利

            D.有期徒刑

            [答案]D

            【例題·單選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下列各項中,屬于附加刑的是()。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剝奪政治權利

            [答案]D

            【例題l一41】《會計法》規定的法律責任形式有( )。

            A.賠償責任 B.連帶責任 C.行政責任 D.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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